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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4365 证券简称:杭州掌盟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掌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掌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杭州掌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
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
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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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
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
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
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
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
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
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
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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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
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建立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 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主体提供现金选择权、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
第六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
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
第七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
和指定网站公布。
第八条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
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九条 公司应充分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可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
关系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第十条 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
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
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一条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
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接听。咨询电话号码如有变更应尽
快公布。
公司可利用网络等现代通讯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
系的交流活动。
第十二条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
时注意避免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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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
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四条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认为必要
时与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
行一对一的沟通,介绍情况、回答有关问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的沟通中发布尚未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对于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平等地提供给其他投资者。
第十五条 公司可将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内的公司公告寄送给投
资者或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
第十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
;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
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和公司的对外发言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
理的工作人员可以列席本公司战略研讨会、经营例会、预算编制等重要会议,
有权向各有关部门问询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
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
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
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
挂牌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
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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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
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当举行专门
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各种活动和方式,自愿地
披露现行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若公司对自愿性披露
的信息有疑问,在向公司股票挂牌的交易所咨询后决定披露与否。
第二十二条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循公平原则,使所有股东及潜
在投资者、机构、专业投资者能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投资活动,避免进行选择性
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 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就公司经营
状况、经营计划、经营环境、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等持续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的信息时,
以明确的警示
性文字,具体列明相关的风险因素,提示投资者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二十五条 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过程中,
当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已披露
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已披露的预测难以实现时,公司对已披
露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对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公司有持续和完整披
露的义务,直至该事项最后结束。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无论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法规和规
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要及时向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告,并在下一交
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
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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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杭州掌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