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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35968 证券简称:科创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6 年 1 月 26 日,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与海南欣斧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欣斧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以下统称“投资方”)共同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
二、投资方介绍
名称:海南欣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胜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Q7NEY4Y
成立日期:2025 年 7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五指山路 41 号海晟瑞
景 3 楼 C 区 C277 室
公告编号:2026-00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离岸贸易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能源汽车电附件
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销售;
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经营范围
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
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名称:海南欣斧金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欣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ERT9E5XA
成立日期:2025 年 7 月 30 日
出资额:60,001 万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五指山路 41 号海
晟瑞景 3 楼 C 区 C288 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
公告编号:2026-006
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整
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
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贸易经纪;国内贸
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
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
南)向社会公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合作原则
双方秉持 “自愿平等、合法合规、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
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合作内容
投资方计划向公司进行投资,投资前提是投资方对公司尽职调查
满意且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第三条 双方声明
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就
投资事宜业已达成的全部意向作出概括性表述,及对有关交易原则和
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具体的投资方式、投资方案及投资条款需以各方
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双方将视具体投资内容、投资方式、投资金额
公告编号:2026-006
情况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履行相应的决策、审
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第四条 法律责任
4.1 本协议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合作内容将根
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另行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进行约定。
本协议与具体合作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具体合作协议为准;具体合
作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仍以本协议为准。
4.2 若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双方未协商一致并签订具体
合作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无条件退出关于合作内容的磋商,双方因
磋商产生的费用由各自独立承担。”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框架协议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考量,有助于公司提
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夯实双方战略协同基础,优化资源配置,共同
提升在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
布局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未来经营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的情形。
四、协议签署的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投资方式、
投资方案及投资条款将在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届时公
司将根据具体投资方式履行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如涉及股份发行尚
公告编号:2026-006
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方能实施,上述协议履行过程中,
各方业务合作意向或市场行情变化可能会遇到不可预计及不可抗力
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框架协议无法全部履行、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投资框架协议》
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