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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
874519 证券简称:海昌智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河南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5 年 6 月 21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
GF2025060028),北京证券交易所已正式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
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641。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开通会员可解锁*/1752838810_992557.pdf。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具体详见:公
公告编号:2026-003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鹤壁
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延期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121)。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文件已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开通会员可解锁*/17587854
22_669300.pdf。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具体详
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5/*开通会员可解锁*/1759233851_653878.pdf。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与中介机构提交的《关于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等文件已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6/*开通会员可解锁*/17
67684633_004141.pdf。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
十五条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公开发行前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算。
发行人应当使用有效期内的招股说明书完成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
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
多不超过三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文件中
引用的财务报告最近一期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延长财务数据有效期的申请》,经北京证券
交易所同意,财务报告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鉴于财务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补充提交,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向北京
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尽快向北京证券
交易所申请恢复审核。
2025 年 9 月 3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已将公司审查状态调整为
公告编号:2026-003
中止审核。
(四)恢复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和《北
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
报与审核》的相关规定,公司中止审核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恢复审查的申请。2025 年 12 月 24 日,北京证券交易
所已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查
状态调整为恢复审核。
(五)审核通过
2026 年 1 月 3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6 年
第
10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
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disclosure/2026/2026-01-
30/1769768530_312759.pdf。
二、风险提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尚需履行
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相关程序,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
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
关事项尚在进行中,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6 年第 10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鹤壁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