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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9773 证券简称:恒利来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厦门恒利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上海科镍钢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方式,使得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曾
焕炳、彭宝密变更为吴义林、陈巧云,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二、变更后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
姓名
吴义林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不适用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1996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申联不锈钢管制造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
担任上海伍昌钢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江苏伍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监事;2025 年 9 月至今,担任上海科镍钢管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1、上海科镍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金属
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特种设备销售;信息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2
咨询服务;钢、铁冶炼;建筑用钢筋产品销
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灯具销售;建筑装
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门窗销售;金
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
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金属
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
属制品修理;弹簧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
属制品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新
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
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银制品销售;日用
品销售。
2、江苏伍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特
种钢管的制造和销售;
3、上海申联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主营业务:
特种钢管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1、上海科镍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上海市宝
山区逸仙路 2816 号 1 幢 1 层;
2、江苏伍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
盐城市响水县工业经济区新港大道 19 号孵化
园 307;
3、上海申联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地址:上海
市宝山区上大路 668 号 1 幢 557R 室。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1、吴义林持有上海科镍钢管有限责
任公司 99%股权;
2、吴义林持有江苏伍昌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14.7%股权;
3、吴义林持有上海申联不锈钢管制
造有限公司 70%股权。
公告编号:2026-002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否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姓名
陈巧云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不适用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1996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申联不锈钢管制造
有限公司监事;1999 年 6 月至今,担任上海伍
昌钢管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1、上海伍昌钢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特种钢管
的制造和销售;
2、上海申联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主营业务:
特种钢管的制造、加工和销售。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1、上海伍昌钢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
朱泾镇新日路 181 号;
2、上海申联不锈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地址:上海
市宝山区上大路 668 号 1 幢 557R 室。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陈巧云持有上海申联不锈钢管制造
有限公司 30%股权。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否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不适用
三、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2026 年 3 月 2 日,上海科镍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镍钢管”
)与股东曾焕
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拟通过大宗交易或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以上股东持有的
公司 6,112,225 股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科镍钢管将持有 6,112,225 股公司股份,占股
本总额的 55.54%,拟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吴义林持有科镍钢管 99%的股权,
为科镍钢管控股股东;陈巧云持有科镍钢管 1%的股权,吴义林与陈巧云系夫妻关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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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持有科镍钢管 100%股权,吴义林与陈巧云为科镍钢管实际控制人。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了收购人与转让方的表决权委托,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
公司 6,112,225 股股份(以下简称“委托股份”
)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收购人行使,占目标
公司总股本的 55.54%。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委托收购方作为其唯一、
排他的代理人,就委托股份全权代表转让方行使表决权,甲方同意接受前述委托。在表决
权委托期限内,甲方有权依其自身意愿代为行使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权利:
(1)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
(2)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东提议
或议案及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目标公司《公司章程》(包括在目标公司《公司章程》经
修改后而规定的股东表决权)需要由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
其他相关约定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科镍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报告书》
。
基于上述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收购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曾焕炳、彭宝密变
更为吴义林、陈巧云。
科镍钢管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履行控股股东职责,促进恒利来独立经营,在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科镍钢管将致力于改善恒利来的经营和管
理,整合优质资源,提高公众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是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厦门恒
利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等文件。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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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是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厦门恒
利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报告书》等文件。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不适用
批准程序
不适用
批准程序进展
不适用
(三)限售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吴义林、陈巧云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购人成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
公司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变更完成后,收购人持有公司的全部
股份将安排办理限售。
(四)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
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科镍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曾焕炳与上海科镍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
厦门恒利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