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志强远大: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终止/废流
发布时间:
2025-10-31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中标金额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tmp/7fa2511c-7e36-4d88-b369-9b6f222b7987-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2635 证券简称:志强远大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北京志强远大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北京志强远大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开通会员可解锁*2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志强远大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股转

发[2025]177号)

。因公司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

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

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

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开通会员可解锁*

复牌,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志强”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温守彬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tmp/7fa2511c-7e36-4d88-b369-9b6f222b7987-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15

邮箱:zhiqiangyuanda@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杜石路前马段 15 号

(二)券商联系人:蔡淑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caishulai@cctgs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7 号楼 12 层

北京志强远大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竞争对手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