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锐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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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112

证券代码:874217 证券简称:锐牛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符合证券市

场的情况、自身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且该议案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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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112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

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调

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相关金额切实可行,且该议案审议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后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调整后本次

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且

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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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112

独立董事:洪暹国、施建军、赵毅

2025 年 11 月 7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