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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12
证券代码:
873359
证券简称:威宁能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
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经核查,公司预计 2026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开展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守兵、姚其志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