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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11
证券代码:
874161 证券简称:申兰华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暨停牌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的辅导下,
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安徽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报送了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材料。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GF2025090001),
北交所已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2025 年 9 月 18 日,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已在北交所官网上披露,具体详见:
https://www.bse.cn/audit/project_news_detail.html?id=709。
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收到了北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北 交 所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的 审 核 问 询 函 》。 详 见 北 交 所 官 网 :
https://www.neeq.com.cn/disclosure/2025/*开通会员可解锁*/1761127330_784533.pdf。
公告编号:
2026-011
(三)中止审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四十
五条规定:“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
情况下发行人可以申请适当延长,延长至多不超过三个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引用的财务报告截止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鉴于财务报告有效
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向北交所提交了关于中止审
核的申请,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同意中止发行上市审核。
(四)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及《关
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
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并撤回申
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及《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公司将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审核决定后的次两个交易日复牌。
二、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
尚需履行相关程序,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独
公告编号:
2026-011
立意见》。
安徽申兰华色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