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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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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791 证券简称:飞企互联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整体战略调整和经营发展需要,基于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
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1,554.45 万元(德永资评字[2025]第
QT-251231001 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智
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13%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以人民币 21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科通工业智能(深圳)有限公司。
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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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
以上。
第三十五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
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
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
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
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
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
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财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告的总资产为人
民币 709,263,371.40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50,634,423.69
元。
公司以 216 万元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13%的股
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0.03%;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为 1.43%。公司本次出售参股子公司的股权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表决。
公司本次出售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的股权资产事项需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根据《公司章程》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关联交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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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审批权限相关规定,额度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科通工业智能(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槟榔道 2 号伟光联大厦一层管理用房
104K-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槟榔道 2 号伟光联大厦一层管理
用房 104K-1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工业智能技术及设备的研发;从事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
咨询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代理报关;
代理报检;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从事装卸、搬运业务;供应链管理;物流
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信息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软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
法定代表人:李宏辉
控股股东:深圳市科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Alphalink Global Limited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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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标的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13%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城大道 85 号万科时代广
场 3 栋 B 座 1907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该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B1ET03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林程远
5、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7、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尚景社区龙城大道 85 号万科时代广场 3
栋 B 座 1907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双
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
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信息系
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广告发布;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
报刊出版单位);安全咨询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会议及
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
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办公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
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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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广
告制作;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光伏
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蓄电池租赁;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规划设计管
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平台;在线数
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
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安全评价业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东及出资信息:
股东分别是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数据有限公司、广东飞企
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104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52.00%,其中已实缴出资额 800.00 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龙岗区数据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70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
35.00%,其中已实缴出资额 538.00 万元人民币。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260.0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
为 13.00%,其中已实缴出资额 200.00 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的股权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手续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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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经深圳晨耀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出具审计财务报告(深晨耀审字[2025]第 098 号)数据显示,总资
产为人民币 30,013,420.85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4,016,227.10 元,未分配利润
负 1,441,821.57 元。营业收入 24,555,565.17 元和净利润负 2,187,692.89 元。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未经审计财务报
表数据显示,
总资产为人民币 32,384,278.62 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15,468,343.37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10,294.70 元 。 营 业 收 入 23,573,733.00 元 和 净 利 润
1,362,226.37 元。
本次出售股权的交易价格由深圳德永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
估报告,基于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
估值 1,554.45 万元(德永资评字[2025]第 QT-251231001 号)。
(二)定价依据
因公司整体战略调整和经营发展需要,基于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
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1,554.45 万元(德永资评字[2025]第
QT-251231001 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
智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13%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 万元,实际出资人
民币 200 万元)以人民币 21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科通工业智能(深圳)有限公
司。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的交易,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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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整体战略调整和经营发展需要,基于深圳市龙岗区智城大数据有限公
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 1,554.45 万元(德永资评字[2025]第
QT-251231001 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拟出售参股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智
城大数据有限公司 13%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以人民币 21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科通工业智能(深圳)有限公司。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依《股权转让协议书》有关条款显示:
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基于标的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经审计的账面净值,
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方同意将所持有的公司 13%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人民
币 260 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以人民币 21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
受让方同意按照以上价格购买该股权,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2、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转让方支
付 90%(人民币 194.4 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剩余 10%(人民币 21.6 万元)股权
转让价款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标的公司取得换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为标志)办理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整体战略调整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业
务领域,优化业务结构,降低管理成本。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股权受让方不能按照协议及时履约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本
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出售股权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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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
。
特此公告。
广东飞企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