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钢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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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15

证券代码:834429 证券简称:钢宝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

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监高薪酬系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旨在提升管理效率

与经营绩效,推动公司持续、稳定与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5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认真谨

慎、勤勉尽责,严格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考虑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其不存

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殷俊明、吕冬瑞

2026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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