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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证券代码:
832397
证券简称:恒神股份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恒
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签订购售电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拟签订购售电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拟与陕煤电力河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
2026年度购售电合同,
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
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夷平、秦辉、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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