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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2
证券代码:
874620
证券简称:中矿岩土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前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股东丁陈建(乙方)与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甲方)签订了《关于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
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
甲方持有的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6.90%股
权,股权转让价款为
24,671,225.88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9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
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
2025 年 9 月 25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关于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明确了具体回购安
排及每股转让价格;《补充协议》对《股权转让协议》第
5.1 条和第 7 条进行了
进一步明确,双方约定《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方即不再享有标的公司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
定分派的股利,该等股利(人民币
414,000 元)由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按受让股
权比例享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
二、本次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部
公告编号:
2026-002
分内容,《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股权转让协议》第
2.2 条约定,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向甲方支付不低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50%,即 12,335,612.94 元;2026 年
5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一)截至
2026 年 3 月 10 日,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已完成回购甲方所持标
的公司股权
4,256,160 股,对应股权转让价款合计 12,683,356.80 元。
(二)于
2026 年 5 月 31 日前,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回购甲方持有的标的公
司剩余股权
4,023,840 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11,987,869.08 元。
三、签署补充协议(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上述补充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经营状况、财务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新苏融合(常州)环保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丁陈建关于徐州中矿岩土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关于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于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徐州中矿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