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ナ
主办券商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一、开源证券与久祥科技的关联关系 | |
|---|---|
| 二、尽职调查情况 3 | |
| 三、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3 | |
|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 |
| (二)质控程序及质控意见 ··································································································· 3 | |
| (三) 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
| 四、公司符合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及查证过程和事实 | |
| 依据 ·········································································································································································· | |
| (一)公司符合公开转让条件、查证过程和事实依据 9 | |
| (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查证过程和事实依据 | |
| (三)公司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查证过程和事实依据 18 | |
| 五、公司主要问题和风险 | |
| 六、对久祥科技的培训情况 | |
| 七、挂牌同时进入创新层情况 | |
| 八、第三方聘请情况 | |
| 九、主办券商推荐意见及推荐理由 | |
| 十、全国服装公司要求的其他内容。 ·····························································································································································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 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祥科技"、"股份公司"或"公 司")就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开转让事宜已经过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批准,并聘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我公司"或"主办券商")作为其挂牌公开转让 的主办券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的要求,开源证券对久祥科技的业务情况、财务状况、持续 经营能力、公司治理以及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久祥科技申请在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确认,开源证券与久祥科技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久祥科技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久祥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久 祥科技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久祥科技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久祥科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久祥科技之间存在影响主办券商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 关联关系。
开源证券推荐久祥科技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工作指引》 的要求,对久祥科技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 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 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久祥科技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监事以及普通员工等进行了 交流,并同公司聘请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和北京 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会、董 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 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
根据公司提供的工商登记材料,经主办券商核查,久祥科技成立后,未发生 增资行为。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股东为周瑞梅、黄保全。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久祥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尽职 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久祥科技项目经开源证券立项会议审核,同意该项目立项。
项目组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向开源证券质量控制部提出审核申请,质量控制部审 阅了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章程、项目组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及工作底稿等相关 申报材料,经审核后认为:项目组出具的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依据充分,项目组 已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主办券商义务,同意该项目提交内核委员会审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内核委员会于2025年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对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 祥科技")拟申请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文件进行 了认真审阅,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召开了内核会议。
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委员共7人,分别是:赵烨、张思源、苏晓慧、阎星伯、 方榕、韩琰、李文杰。上述内核委员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 不存在担任项目组成员的情形;不存在持有拟推荐挂牌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 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等情形。
我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等规 定,内核委员经审核讨论,对久祥科技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如下的审核 意见:
1、我公司内核委员会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 工作指引》的要求,对项目组制作的《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对尽职调 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查核实,认为项目组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 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资料核查、测试计算、 访谈咨询等工作,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的要求。
2、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格 式要求,制作了申报文件,拟披露的信息符合信息披露的规定。
3、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主营业务为 LED半导体封装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公 司业务明确且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股权明晰,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我公司将作为湖北久祥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挂牌推荐业务主办券商,并为其提供持续督导。
综上所述,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挂牌规则》规定的挂牌条 件,7位内核委员经投票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同意推荐久祥科技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挂牌并公开转让。
4、内核重点关注事项
(1)关于代持。根据披露,公司历史上曾存在代持。请项目组说明:1)请 说明公司成立后历次股权变动。2)代持的背景原因、解除的真实性,项目组的 核查程序。3)请说明公司目前是否仍存在代持,黄小龙是否为公司股权实际持 有人,是否参与公司实际经营。请说明履行的相关核查程序。
(2)关于同业竞争。为了规避同业竞争,*开通会员可解锁*,周瑞梅转让了深 圳市伟德创新电路有限公司 96.00%股权并卸任监事一职,受让方为熊水华;公 司实际控制人周瑞梅和黄保全分别转让了深圳市久兴祥隆电子有限公司 60.00% 和40.00%股权,黄保全卸任了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熊水华、陈进为受让 方。伟德及久兴祥隆 2023年地址均搬入公司深圳分公司所在的卓越时代大厦 309 室。请项目组:1)结合熊水华、陈进的履历、资金实力、行业经验等说明本次 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熊水华、陈进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存在关联 关系、资金往来。2)结合两家企业的财务数据、客户供应商资源、商标专利、 无形资产、期后业绩等情况说明本次转让定价为零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为真实 转让。3)两家企业报告期内及期后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存在资金 往来,两家企业是否与久祥科技存在相同客户或供应商,相关交易金额及公允性, 是否存在替公司代垫成本费用情形。4)伟德及久兴祥隆与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 相近的原因,熊水华、陈进对两家企业未来经营的打算,请项目组对本次转让的 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对是否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发表明
确意见。
(3)关于环保。公转书披露,公司产品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 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1)请核实说明公司具体哪些产品 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公司是否已制定有效可行的压降计划,并结合报告 期内及期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收入及占比变动情况,说明公司的压降措 施执行的有效性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2)请说明公司各项污染物处理设施是否 正常运行,处理效果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 3)请对比公司环评批复产能与报告期内实际产能,核实公司是否存在超产能生 产的情形。4)请说明公司生产建设项目履行的节能审查或备案情况,是否合法 合规。
(4)关于危险化学品。1)说明生产经营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名称,生产、储 存、运输、交易等各环节的具体情况,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备案程序,是否符 合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相关规定。2)说明公司从事生产使用经营所需取得的资质、 许可、认证种类及适用条件,公司是否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等业 务开展所需全部资质、许可、认证。3)说明报告期内是否持续符合且拥有前述 资质、许可、认证所需的条件,是否存在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形,说 明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对公司持续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4)分析是否需要做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评 价。
(5)关于收入与客户。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收入确认存在寄售和非寄售 模式,请项目组:1)区分不同业务模式、合同条款,说明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 入的主要业务流程、各环节公司主要履约义务及相关内控节点,寄售和非寄售模 式下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以及获取的关键收入证据情况,公司收入确认方法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新收入准则的相关条款、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说明 寄售模式下公司对存货管理流程及相关内控措施、寄售客户存货期未余额及盘点 情况,如何保证客户领用量的真实、准确,公司对客户领用过程的复核、计量情 况,是否留存纸质单据,报告期内是否出现重大复核差异及相关处理措施。3) 说明公司采用寄售模式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列示不同模式下主要客户 的基本情况、开始合作时间、合作背景、信用政策、收入金额、毛利率、期末应
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客户经营规模/产线扩张是否与销售收入匹配等,对于 报告期收入金额、毛利率变动较大的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客户是否存在成立时 间后不久即与公司发生交易的情形,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往来、 利益安排等。4)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说明主要客户在手订 单及新合作项目、新客户开拓情况,是否能保证业绩稳定及可持续性,请项目组 按照《挂牌审核规则适用指引1号》关于客户集中度的要求逐条发表意见。
(6)关于毛利率。1)公司报告期内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 异,且与第二节中列示的主要竞争对手/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致,请结合差异原 因说明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考虑因素及依据,公转书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 进一步核实可比公司选取是否恰当、是否实际具有可比性。2)报告期内,公司 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由于报告期内银条、铜球、氰化金钾等 核心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请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产品定价及调价机制、价格 变动滞后性等,说明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毛利率是否主要受原材料价格影响,量化 分析公司是否承担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主要风险,并进一步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的 周期说明对公司未来两年业绩的影响,是否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较大不利影 响。3)请说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收入、利润和在手订单等情况,对比上年 同期的收入利润水平,说明公司 2025年度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并结合公司 的现金流量、大额即将到期负债等情况,说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7)关于应收款项。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1)请区 分业务模式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信用期限及变更情况,各类客户的信用政策是 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对客户延长信用期扩大销售的情况。2)请列示各期 未应收账款中逾期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金额、比例、逾期原因、收回可能性, 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3)请结合迁徙率计算、可比公司坏账政策等分析说 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合理性。4)请说明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会计处理 是否合规、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到期无法兑付以及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况,账 龄是否连续计算,坏账计提比例、依据及充分性。
(8)关于存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 2,564.53万元、 2,322.72万元、1,082.61万元,主要构成为原材料、在产品。1)说明各类存货 库存水平的合理性,与公司在手订单和业务规模的匹配性,各类存货期后累计结
转金额。2)结合产品售价、存货账龄、原材料价格等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减 值计提的充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3)说明报告期内对各 类存货盘点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存货账实不符或损毁灭失等情形。
(9)关于应付账款与供应商。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较为集中,公司 主要的采购包括覆铜板、银条、铜球、氧化亚金钾等。1)请说明主要原材料采 购价格的变动趋势及原因,与同期的市场价格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结合主要 原材料供应商的行业地位、经营状况、合作历史等,说明与供应商合作是否稳定, 是否存在下游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形;3)说明对应付账款及供应商的核 查方式及程序。
(10)关于偿债能力及现金流。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03%、 70.14%、69.83%,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各期的经营活动产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9,140,744.24元、-1,325,365.75元和10,802,481.81元。1)结合同行业可比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情况以及公司有息负债水平等,说明公司的偿债能 力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偿债风险;2)请说明公司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11)关于资质。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硫酸、盐酸、硝酸、 双氧水、氯酸钠、氰化银钾、氰化钾、氰化亚金钾等的情形。请结合《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核查公司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属于剧毒化学品或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否应取得购买许可证或向公安部门备案,如需,是否已实 际规范履行相关程序。
(12)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1)请项目组说明 2025年以来金银等金属价格 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就大宗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2)公司有何应对措施规避或防范大宗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影响,公司 是否具备价格传导能力或成本消化能力?3)请视情况补充或完善相关风险提示。
(13)关于采购及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覆铜板、银条、铜 球、氰化金钾,供应商稳定。公司主要供应商均为广东企业,且第一大供应商工 作人员人数仅为2人。1)请结合供应商的合作背景说明部分供应商实缴资本较 低、参保人数较少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模式是否为行业惯例;2)报告期内原 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异常波动,是否与公开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结合市场
数据),公司有无应对原材料价格变化的措施;3)结合直接材料成本的构成明细 及占比情况、主要原材料价格在报告期内的波动情况,分析说明原材料价格变动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情况;4)说明存货余额、构成与公司的订单匹配情况, 存货规模及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说明原因。5) 结合外协价格、所处生产步骤、运输费用支付情况,说明由异地外协厂商提供服 务是否必要及合理,外协服务是否为真实采购。
(14)其他问题:1)组织结构图片中仍表述的为"股东大会"是否妥当, 请复核修改。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均存在对实控人的大额借款, 但项目组以"公司与个人的资金往来款部分,由于时间较短"为由未计提利息, 请项目组模拟测算按照同期银行利率计提利息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并复核确 认以时间较短为由不计提利息是否恰当,请查询案例论述不计提利息是否合理。 3)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03%、70.14%、69.83%,处于较高水 平,最近一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以及 应对措施。4)公司产品涉及"两高",请项目组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说明主要污 染物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正常运行、达到的节能减排处理效 果以及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 反《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说明报告期内 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 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 是否存在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
根据项目组对久祥科技的尽职调查情况,本公司认为久祥科技符合中国证监 会、全国服转公司规定的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和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具体如 下: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目,公司已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及有关安排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挂牌后采取集合竞 价交易方式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挂牌时进入基础层的议案》等与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议案,同时,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国股转系统定位, 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公开转让 条件。
(二)公司符合挂牌条件、查证过程和事实依据
1、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条的规定
(1)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
公司前身湖北久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 年 12月 23日。*开通会员可解锁*,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公司依 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股份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选举了董 事会、监事会成员。*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领取了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审计、验资 等必要程序,设立的程序合法、合规,目前公司合法存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本总额为2,000.00万元,不低于500万元。
综上,公司满足《挂牌规则》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挂牌公司应当是依法设立 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规定。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半导体封装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最近两年,公司合法经营,具有持续经营记录。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 日,公司主营业务连续经营且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1-4月、2024年度、2023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1,920,887.89元、127,754,893.87元、 92,209,679.96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5.57%、95.83%、96.57%,公司主营
业务明确。
2025年 1-4 月、2024年度、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3,714,577.00 元、12,653,349.29元、6,863,581.05元。截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资产总 额为221,648,860.02元,净资产73,074,935.50元。根据公司的说明及项目组 核查,公司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须终止经营的情形;不存在依 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解散的情形,或法院依法受理重整、和解或者 破产申请的情形。因此,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公司满足《挂牌规则》第十条规定的"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的规定。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合规经营
股份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聘请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机构,设立了 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各内部机构运作 规范有效,相互监督与制衡。股份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及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 董事会经讨论评估认为,公司现行治理机制能够有效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保障 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项目组取得了对公司有管辖权的工商、税务、劳动社保等政府主管部门出具 的公司守法证明文件,证明公司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或适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的行政处罚,亦 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项目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沟通,取得了实际控制人所签署的书面声明, 查阅了其《个人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实际控制人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受刑事处罚、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 处罚且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情形。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或资金占用情况。
项目组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取得了公司管理 层所签署的书面声明,查阅了其《个人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司管理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示的情 形,不存在最近24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满足《挂牌规则》第十条规定的"公司治理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的规定。
(4)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有限公司设立行为履行了内部批准程序,依法办理了验资、工商变更登记等 法定程序,其股权的转让过程合法合规,手续齐备,不存在法律纠纷或其他任何 争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项目组核查并根据公司股东出具的书面声明,公司现有股权明晰,股东持 有公司的股份真实、有效,不存在代持、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 在纠纷;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因股权权属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的股东不 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公司不存 在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的情形, 不存在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个月前、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公司股票 限售安排符合《公司法》和《挂牌规则》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满足《挂牌规则》第十条规定的"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 为合法合规"的规定。
(5)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开源证券作为推荐久祥科技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与久 祥科技签署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展开尽职调查和推荐挂牌的相 关工作。
综上所述,久祥科技满足《挂牌规则》第十条规定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 督导"的规定。
2、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股份公司系按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根据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颁布的《挂牌规则》的规定,公司存续期间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 计算,至今已满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综上,公司持续经营不少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一 条的规定。
3、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历次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及各股东声明与承诺,公司注册资 本已足额缴纳,股东的出资资产、出资方式、出资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股东不存在依法不得投资公司的情形。
公司股权权属明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 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综上,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4、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全套工商内档、三会文件(含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等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合法合规,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外部审批程序, 不存在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且未依法规范或还原的情形。
综上,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5、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了《公司章程》,依法建立并健全了"三会"制度,并设有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岗位,构建了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 结构,制定并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并有效运行。同时,公司建立公司与 股东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制度,
切实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的 经营决策机构,负责公司战略决策的制定;监事会是公司独立的监督机构,对董 事会履职情况及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总经理领导公司的管理团队, 负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执行,对董事会负责。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债权人及第三人合法利益,会议程 序规范、会议记录完整;公司"三会"的相关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的任职要求, 能按照"三会"议事规则独立、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及义务。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履行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未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6、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提供的全套工商内档及公司章程等资料,公司未设置表决权差异 安排。
7、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的业务资质、许可等,查阅公司的《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 明版)、全体董监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声明与承诺等资料,同时经核查全国裁 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官网公开信息,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十 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24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 要控股子公司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行为被司法机关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二)最近24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控股子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生态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12个月以内,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 记:
(四)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申请挂牌公司或其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控股子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目尚未消除;
(六)申请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
(七)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8、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及公司说明并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 的《保持独立性的承诺》,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具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员,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 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 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在现 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关联方资金 占用管理制度》中已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往来 及资产处置等财务决策授权权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综上,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公司的财务完全独立,公司符合《挂牌 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9、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半导体封装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5年1-4 月、2024年度、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1,920,887.89元、 127,754,893.87元、92,209,679.96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95.57%、95.83%、 96.57%,公司主营业务明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明确,拥有与各业务相匹配 的专利、商标等关键资源要素,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综上,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10、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1)公司的业务独立
根据公司出具的书面声明并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拥有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各 项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独立进行经营。 公司以自身的名义独立开展业务和签订合同,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 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对任何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构成依赖。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公司的资产独立
根据公司声明并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合法拥有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所披露的 财产,主要资产不存在产权归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资 金、资产被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公司的资产独立、 完整。
(3)公司的人员独立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并对公司董事 长、人事与行政部负责人进行访谈,公司的人员独立;经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公司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未对外兼职。公司建立了独立 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公司的人员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 的人员独立。
(4)公司的财务独立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说明并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 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就职,未在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兼职。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运营资金,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 务,未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形。
公司在现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 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中已对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资金往来及资产处置等财务决策授权权限作出明确规定,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 有干预公司财务决策的情况。
(5)公司的机构独立
经项目组实地核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并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访谈,公 司的机构独立。公司已经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综上,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整、独立,与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公司的关联交易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履 行内部审议程序,以确保相关交易公平、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 资产或其他资源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公 司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占用情形的发生。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11、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LED半导体封装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挂牌 规则》第二十条涉及的主要业务属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互联网应用、医疗健
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新经济领域以及基础零部 件、基础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产业基础领域。
12、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公司本次申请挂牌同时进入基础层。综合考虑公司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 况等因素,本次挂牌选择《挂牌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挂牌标准:"最 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 万元。"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265.3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27.9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公司2024年和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合计净利润为1,893.27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符合上述标准。综上,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二 十一条的规定。
13、公司不存在《挂牌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按照《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的所属行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 制造业"之"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C398电子元件及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之"C3982电子电路制造",公司主营业务为LED半导体封装 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存在《挂牌规则》第二十二条提及的以下情形:
"(一)主要业务或产能被国家或地方发布的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的;
(二)属于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业务的;
(三)不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 他情形。"
(三)公司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查证过程和事实依据
根据开源证券对久祥科技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的核查,开源证券认为:
1、公司已充分披露挂牌后已进入的市场层级、拟采用的交易方式、选用的 挂牌条件指标等:
2、公司已充分披露公司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主要产品或服务、 业务模式、经营情况、市场竞争、所属细分行业发展情况、重要会计政策、财务
状况等:
3、公司已充分披露能够对公司业绩、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业务稳定性、 经营持续性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源要素和各种风险因素。
综上,公司符合《挂牌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在经营服务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其自身特点所决定,提示投资者应 对公司可能出现的以下主要问题和风险予以充分的关注:
印制电路板行业集中度不高,生产商众多,市场竞争充分。大型的印制电路 板企业在批量板的竞争优势可能将愈发凸显,同时,国内 PCB 企业纷纷扩产,未 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业务规模、市场占 有率等方面与大型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若公司不能在生产管理、技术 水平以及产品质量等方面持续提升,保持相对竞争优势,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市场 竞争风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及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随着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研发水平将面临更加 严峻的挑战。公司印制电路板生产主要以中小批量板为主,技术要求差异大、技 术升级迭代快、平均订单面积小、交付时间要求快,公司需要保持持续进行研发 及工艺改进的能力,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4.95%、4.30%及 4.45%,若公司研发能力跟不上下游应用行业技术 迭代的速度,对关键技术的发展方向不能及时掌握,所研发产品未能得到客户及 市场认可,或研发技术未能形成产品,公司将面临竞争力下降及研发失败的风险。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主营业 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63.89%、63.39%和 62.21%,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 务成本的比重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覆铜板、银条、铜球、氰化亚金钾等, 受金、银、铜等大宗商品的影响较大。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且公司不能
及时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波动压力向下游传导或通过技术工艺提升抵消成本波 动,将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同期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15%、 68.06%和66.80%,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下游行业发生不利变化、主要 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如公司产品质量 下降、服务响应速度下降等),导致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减少或与公司的 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未能及时拓展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同期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73.07%、72.72%和72.88%,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供应商较为集中的风险。公司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的占比较高,主要为采购覆铜板、银条、铜球、氧化亚金钾 等等。若供应商出现停产、经营困难、交付能力下降、价格波动等情形,短期内 对公司的采购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研发人员是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公司始终重视技术人才培养及引 进,目前已经逐渐形成了一支具备丰富研发经验、过硬技术能力的技术团队。但 伴随行业竞争的加剧,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人员 的引进、培养,或不能持续完善激励机制,则公司将面临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竞争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22年-2024年度享受 15%的税收优惠。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或者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取消,则可能增加公司 的税负,从而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挂牌后,制定了新的《公司章程》、"三会"
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以提高管 理人员的规范化意识。但由于新的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同时,随着公司的业务发 展,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逐步扩大,亦将对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 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而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对相关制度 的了解和执行尚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公司治理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不规范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瑞梅、黄保全,二人系亲属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公司 100.00%股份。足以控制和支配公司股东会的决策,能够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控 制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及管理人员的选任,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对本公司的管理 层人员选任、生产经营决策、股利分配政策和兼并收购活动等造成重大影响,可 能会对公司的整体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虽然公司拥有一定的研发实力和资源优势,但公司目前还处于成长阶段,受 制于人力、资金等资源限制,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均较小,与同行业大公司 相比在规模竞争中仍处于弱势,抗风险能力不强。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如果 不能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公司 存在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应收账 款净额分别为 77,193,267.41元、69,281,111.24元、49,282,949.71元,占流 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76%、53.09%、53.23%。截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 98.84%的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虽然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但是应收账款 余额绝对金额较大,且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如果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 坏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销售收入、订单的不断增长,生产设备投入、业务发展以及研发等 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果没有良好的资金支持,没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公司的
发展就会受到限制,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受到影响。公司目前融资渠道 较为有限,主要通过向银行申请借款,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公司已通过加强 内部现金流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公司现金流状况,部分缓解了公司生产经 营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但是在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融资困难的风险,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均可能因此而受到限制。
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虽然 未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的员工均已缴纳新农合或出具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未缴纳 公积金的员工已出具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但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 金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及子公司依然存在被当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 追溯公司承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义务的风险。
公司属于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其产品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 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第 924项规定的印制电路板,生产流程 中涉及到电镀、蚀刻等工艺,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如果未来 公司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发生废水泄漏、污染等环保事故,可能对标的公司 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公司 2025年 4 月 30日、2024年 12月 31 日和 2023年 12月 31 日的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67.03%、70.14%和69.83%,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公司 目前的生产经营资金主要来源于内部积累、银行贷款和股东借款等,融资渠道比 较单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的偿债压力较大,随着公司未来规模和产能的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资金需求量会继续增大,如果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资产负债管 理不当或融资环境恶化,公司可能面临偿债风险。
*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公司已对久祥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进行了培训,上述接受培训的人员已熟悉了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了解了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主办券 商在久祥科技挂牌后也将承担起持续督导的责任,督促久祥科技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其他法定义务,协助久祥科 技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久祥科技本次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不涉及同时进 入创新层的情形。
久祥科技及开源证券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开源证券在本次推荐挂牌业务中不存在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形。久祥 科技除聘请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证监 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根据项目组对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情况以及内核会 议的审核意见,开源证券认为: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挂牌的 目的是将公司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借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提供的资本平台 进行融资、并购,将公司做强做大,为公司股东、员工和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创 造更多利益,履行社会责任。该等申请挂牌的目的正当,有利于公司借助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提供的资本平台,实现融资和并购的企业发展目标。因此,开源证券 同意向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
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及财务信息
公司聘请的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就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进行备案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10月财务会计报告(包 括*开通会员可解锁*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1-10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实施审阅,并出具了编号为"希会审字(2025)5375号"的审阅报告, 审阅结论为:"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费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10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25年1-10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财务数据如下:
| 项目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资产总计(万元) | 23. 533. 91 |
|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 8, 646. 12 |
|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 8, 646. 12 |
| 每股净资产(元) | 4.32 |
|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 32 |
| 资产负债率 | 63. 26% |
| 项目 | 2025年1-10月 |
| 营业收入(万元) | 11.725.75 |
| 净利润(万元) | 910.08 |
|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910.0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852. 36 |
|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852. 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19.05 |
| 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 536. 88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 58% |
其中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10月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 3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19 |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10.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57.72 |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未发生
重大调整,公司主要经营模式、销售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未发生重大变更,采购材料、销售产品、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订单获取情况
2025年5-10月,公司新增订单金额为8,301.55万元(含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 在手订单充足且正常履行。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
2025年5-10月,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为5,563.87万元,公司根据需求与供应商签订 采购合同。公司原材料的采购规模随公司的销售规模而变化,主要供应商相对稳定,采购 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材料采购具有持续性、稳定性。
4、公司报告期后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存在新增关联交易情形,新增关联交易的内容如下:
(1) 关联方资金拆入
报告期后6个月内,新增实际控制人之一周瑞梅为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 855.00万元。
(2)关联担保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 担保 | 担保是否 | |
|---|---|---|---|---|
| 保证人 | (万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履行完毕 |
| 周瑞梅、黄保全 | 9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香 | |
| 周瑞梅 | 5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在 |
5、重要资产及董监高变动情况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重要资产及董监高不存在变动情况。
6、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7、债权融资情况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新增银行货融资 3,300.00万元。
8、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无对外投资情况。
9、重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
报告期后6个月内,公司研发项目按研发计划正常推进,未发生研发项目暂停、终止
等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主营 业务、经营模式、税收政策、行业市场环境、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更,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动,亦 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状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and was a leaster in the later any and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湖北久祥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之推荐报告》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