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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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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73554 证券简称:赛康智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暨收购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5 年 1 月 8 日,收购人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哈通
信”或“收购人”
)与转让方曾德华、田玉琦、梁君鸿、曾金岩、易云平、四川赛
康时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向雨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曾德华、
田玉琦、梁君鸿、曾金岩、易云平、四川赛康时极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向雨佳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25,80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000%。
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直接持有公司
25,80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收购人实际控制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
披露的《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修订稿)
》
。
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内容,转让方曾德华向收购人转
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888,700 股(对应比例 21.5192%)股份,分为两期转让。
第一期于协议生效当年向收购方转让
6,442,500 股(对应比例 12.7322%)股份。
应当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股份转让申请并被受理,并应配合完
成交割。第二期于协议生效第二年向收购人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4,446,200 股
(对应比例
8.7870%)的股份。
2025 年 4 月 10 日,转让方曾德华第一期应转让股份及该次收购其余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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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转让股份已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完成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
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
因此,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拟转让股份为转让方曾德华第二期应转让股份。
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暨收购完成情况
2026 年 3 月 2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
到出具的《关于赛康智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股转函〔
2026〕371
号)
。
根据
2026 年 3 月 13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记确认书》
,上述第二期应转让股份已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特定事项协议为第二期转让,转让前后涉及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前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转让后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曾德华
19,327,500
38.1966%
14,881,300
29.4097%
广哈通信
21,359,800
42.2130%
25,806,000
51.0000%
至此,公司该次收购所涉及转让股份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收购已完成。
三、备查文件
(一)
《股份转让协议》
;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赛康智能特定
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股转函〔
2026〕371 号);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四川赛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