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天物生态: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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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河南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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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霍城双林合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被担保人”

“承租方”)拟与伊犁清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签署《租

赁协议》,向其租赁位于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的《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之子项目--霍城县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

化再利用产业园》(以下简称“项目”)的全部资产,因项目建设资金是出租方

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为保证该贷款的偿还资金来源,维护出租

方的权益,公司向出租方提供保证,保证期间为租赁期及租赁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本次担保本金额度预计为2.1亿元,最终金额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值为准,除上述本金外,担保范围还包括出租方为项目建设

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的利息偿还及被担保人向出租方缴纳的管

理费。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

公告编号:2026-002

于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霍城双林合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6 月 4 日

住所:霍城县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 3 楼 302 室

注册地址:霍城县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 3 楼 302 室

注册资本:1500 万元

主营业务:农林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肥料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生产、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蔡宜东

控股股东: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蔡宜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霍城双林合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15,104,709.69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0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14,994,709.69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0.73%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0.73%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0 元

2025 年 1-6 月利润总额:-5,290.31 元

公告编号:2026-002

2025 年 1-6 月净利润:-5,290.31 元

审计情况: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霍城双林合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与伊犁清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租

赁协议》,向其租赁位于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的《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之子项目--霍城县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

化再利用产业园》的全部资产,因项目建设资金是出租方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

请的银行贷款,为保证该贷款的偿还资金来源,维护出租方的权益,公司向出租

方提供保证并签署担保协议,保证期间为租赁期及租赁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本次担保本金额度预计为2.1亿元,最终金额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值为准,除上述本金外,担保范围还包括出租方为项目建设

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的利息偿还及被担保人向出租方缴纳的管

理费。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被担保人霍城双林合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次担保系

其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发展,董事会同

意此次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此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

公司已对项目审慎核查,但仍可能面临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

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的偿债能力下降风险,进而可能使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合理安排,担保金

额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21,105.46

94.29%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保余额

9,913.89

44.29%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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