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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1439 证券简称:中喜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08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总经理
工作细则的议案》
。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理层的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和行为,确保经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及《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协助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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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才能;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关政策、
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勤勉尽责、廉洁奉公。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
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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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年度用工作计划和职工的聘用
和解聘;
(十)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一)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对总经理重大事务的授权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部分工作,向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总经理决定,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二)组织实施分管业务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分管业务的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和追踪
考核;
(三)组织拟定分管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拟定机构设置方案、相关管理规章;
(四)检查分管业务重要合同和协议的执行情况;
(五)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签发有关业务文件;
(六)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十条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管公司财务管理、投资评价、成本控制、资金管理工作,重点关注资金往来的
规范性;
(二)分管公司财务和会计核算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体系,
积极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负责公司财务预决算的总审核,资金借贷项目的专业评审和组织,拟定降本增效
方案;
(四)负责公司外部审计的联络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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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助总经理制定和实施公司的价格政策、经济效益分析等具体管理工作;
(六)负责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交总经理
办公会议审议,除应该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最后决
定。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经理层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总经理通过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控制。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和临时会议(不定期)。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或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议时,可随时召开总经理临时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的情况下可委托副总经
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主持人可视需要请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或决议的形式做出,经主持会议的总
经理或副总经理签署后,由具体负责人或部门组织实施。会议纪要内容主要包括:会次、时
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议。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
否印发及发放范围。会议纪要应妥善保管、存档。
第五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六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国家、所有者、
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
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
推进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五)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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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管
理水平;
(七)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八)公司建立公正透明的部门和分(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薪酬
与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九)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抓好消防工作,认真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 总经理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业
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
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八条 总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六章 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接受董事会的
考核,其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 总经理在经营管理中,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做出贡献,
积极采取措施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公司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奖惩办法对其各
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每年度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可就公司经营管
理情况向总经理提出质询。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向公司董事会做出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 对公司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二) 公司主要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
(三) 重大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四) 与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五) 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件;
(六) 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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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做出的年度报告还应当包括:
(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
(二)年度投资情况及下一年度投资预案;
(三)董事会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五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股东会及董事
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
况向董事长报告。
第二十六条 遇有重大事故、突发事件或重大理赔事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
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喜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