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盈浩文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签署的特殊投资条款协议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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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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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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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4048 证券简称:盈浩文创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签署的

特殊投资条款协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涉及事项基本情况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 9 名自然人股东(以

下简称“股东”

)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签署了《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定

向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书(附条件生效)

(以下简称“

《股份认购协议书》

本协议未包含特殊投资条款。9 名股东以 8.37 元/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定

向发行的股票 2,998,799 股。

同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宗佑、罗慧枰与 9 名股东就其认购公司股份双

方签署了《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书(附条

件生效)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

《补充协议》

,该协议包括特殊投资条款,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做出了特殊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2-000)

二、特殊投资条款协议的变更情况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宗佑、罗慧枰与 8 名股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

则,经友好协商后,就调整《补充协议》有关事宜签署《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

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书(附条件生效)之补充协议(二)

(以下简

称“

《补充协议(二)

。具体内容如下:

(一)

《补充协议》第一条上市承诺 1.1 约定: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6-003

注:具体数据详见三、

《补充协议(二)

》的签署情况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本轮投资完成后,甲方将促使目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前完成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

)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本协议中的“上市”均指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审

核委的同意上市的审核意见。

现该条款修改为:

“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甲方将

促使目标公司于 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

所”

)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协议中的“上市”均指取得北京证券交

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审核委的同意上市的审核意见。”

(二)

《补充协议》第二条 2.1 约定:

“2.1 如目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未能完成上市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

权(以下简称“回购股权”

,回购价格等于乙方已向目标公司支付的回购股权对应

的投资款加上按照每年 10%单利计算的利息收益,即回购价款=(乙方要求回购股

份数量×本次认购价格)

×(1+10%)×n,其中 n 代表乙方持股时间,时间从乙方

增资款汇到目标公司验资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n 精确到月,如一年三个月时,

n=1.25)

。若目标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能完成上市的,则乙方有选择

权:

(1)若乙方要求回购的,则甲方按照前款规定回购,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损

失补偿责任。

(2)若乙方愿意继续持股的,甲方应配合乙方继续持股,直至乙方要

求甲方回购股权,此时回购款项的计算为如下两个时间段之和:甲方同意 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的回购款,按前款回购股权的规定计算;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后,

乙方可择一选择该时段回购款为股东分红或 10%年化单利。

现该条款修改为:

“根据《补充协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标公司未

完成上市,因此乙方要求回购所认购股份中的【】

注万股,余下【】注万股继续持有。

如目标公司于 202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能完成上市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回购

其继续持有的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以下简称“回购股权”)

,回购价格等于乙

方已向目标公司支付的回购股权对应的投资款加上按照每年 5.0%(百分之五)单

利计算的利息收益,即回购价款=(乙方要求回购股份数量×本次认购价格)+(乙

方要求回购股份数量×本次认购价格)×5.0%×n,其中 n 代表乙方持股时间,时

间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计算(n 精确到月,如一年三个月时,n=1.25)

。若目

标公司于 202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能完成上市的,则乙方有选择权:

(1)若乙方

公告编号:2026-003

要求回购的,则甲方按照前款规定回购,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损失补偿责

任。

(2)若乙方愿意继续持股的,甲方应配合乙方继续持股,直至乙方要求甲方回

购股权,回购时按前款回购股权的约定计算。

(三)

《补充协议》第二条 2.2 约定:

“2.2 如目标公司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之前上市的,甲方的上述业绩承诺义务免除,即不再承担任何业绩承诺义务,乙方

不得依据本补充协议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现该条款修改为:

“2.2 如目标公司在 202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上市的,甲方

的上述业绩承诺义务免除,即不再承担任何业绩承诺义务,乙方不得依据本补充

协议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张。

(四)除上述变更外,其他内容仍按《补充协议》履行。

三、

《补充协议(二)

》的签署情况

参与发行的股东与控股股东签署协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

(股)

序号

姓名

定增入股

数量

二级市场

增持/减持

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数量

本次要求 回购数量

继续持有

数量

1

周麒

513,739

108,400

622,139

0

513,739

2

邢学宪

358,422

50,000

408,422

238,800

119,622

3

文艳玲

238,948

0

238,948

120,000

118,948

4

白宗科

238,948

0

238,948

120,000

118,948

5

谢炎武

238,948

0

238,948

0

238,948

6

张芙蓉

238,948

300,000

538,948

0

238,948

7

高冬梅

238,948

-238,948

0

-

-

8

叶健

633,213

-621,266

11,947

0

11,947

9

彭期刚

298,685

40,000

338,685

0

298,685

合计

2,998,799

-361,814

2,636,985

478,800

1,659,785

2022 年 9 月 27 日签署补充协议的发行对象共 9 人。其中,股东高冬梅已自行

在二级市场全部出售其参与定向发行的股份,股东叶健已自行在二级市场出售部

分其参与定向发行的股份。根据《补充协议》

“2.退出条款 ……2.3 如乙方在目标

公司于创新层挂牌完成后将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股份转让的,甲方不再对乙方

已经转让的股份承担回购义务,亦不对该等股份的受让方承担任何回购义务。”因

公告编号:2026-003

此股东高冬梅未参与本次协议签署,股东叶健参与本次协议签署的股份数为其剩

余的定向发行持股数,其他股东参与签署的股份数为其参与定向发行的股份数(不

含二级市场买入股数)

四、

《补充协议(二)

》签署的审议情况

本次控股股东与上述股东签署的《补充协议(二)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周宗佑、董

事罗慧枰为议案关联方,已申请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充协议(二)

》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书(附条件

生效)

2.《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书(附条件

生效)之补充协议》

3.《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书(附条件

生效)之补充协议(二)

福建盈浩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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