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报告]泰丰智能: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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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 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1107A 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200122

二零二五年十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

义............................................................................................................................ 2

第一节 引言 ............................................................................................................... 5

第二节 正文 ............................................................................................................... 9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 9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 11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 12

四、公司的设立 .................................................................................................. 18

五、公司的独立性 .............................................................................................. 20

六、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 23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 36

八、公司的业务 .................................................................................................. 48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51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 61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 67

十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71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72

十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73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76

十六、公司的税务和政府补助 .......................................................................... 79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81

十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84

十九、结论意见 .................................................................................................. 86

第三节 签署页 ......................................................................................................... 87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左栏中的术语或简称对应右栏

中的含义或全称:

简称

含义

公司、泰丰智能

指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泰丰液压

指 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泰丰智能的曾用名

泰丰有限

指 山东泰丰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泰丰智能的前身公司

济宁泰丰

指 济宁市泰丰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泰丰有限的曾用名

瑞德投资

指 济宁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大鑫创投

指 浙江大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泰投资

指 济宁通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共创投资

指 济宁共创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复星

指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善业投资

指 宁波善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创投

指 济南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鑫大鑫

指 宁波鑫大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赣州大鑫

赣州大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鑫大鑫曾用名

三一智能

指 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

指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技术研发中心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挂牌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主办券商、一创证券

指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两年一期、报告期

指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6 月

基准日

指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章程》

泰丰智能现行有效的《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适用的《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泰丰智能现行有效的《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泰丰智能现行有效的《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泰丰智能现行有效的《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泰丰智能报告期内有效的《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

简称

含义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公开转让说明书》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审计报告》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号)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挂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挂牌审核指引第 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章程必备条款》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治理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信息披露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元、万元

指 除非特指,均为人民币单位

本所、泽昌

指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泽昌证字 *开通会员可解锁*-01

致: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公司委托,作为公司本次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证券法》

《公

司法》

《管理办法》

《挂牌规则》

《业务规则》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和《挂牌

审核指引第 1 号》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股转

系统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股转公司的

有关规定以及基准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挂牌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挂牌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据此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

第一节 引言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现持有

上 海 市 司 法 局 颁 发 的 《 律 师 事 务 所 执 业 许 可 证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31310000MD0162664F)

,办公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 号国华人寿金

融大厦 1107A 室,本所是一家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业

务范围主要包括证券与资本市场、证券合规与争议解决、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

诉讼与争议解决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本所为公司本次挂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意见书的经办律师为邹铭君

律师和蔡泳琦律师,其主要证券业务执业记录、主要经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邹铭君律师

邹铭君律师(执业证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24650),毕业于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

学,获法学硕士学位,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投融资相关法律服务,先后为多家

公司上市、挂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无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邹铭君律师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zoumingjun@zechanglawfirm.com

(二)蔡泳琦律师

蔡泳琦律师(执业证号:*开通会员可解锁*732348),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获法律硕士学位,主要从事公司、证券、投融资相关法律服务,先后为多家公司

上市、挂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无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

邮箱:caiyongqi@zechanglawfirm.com

二、本所制作本次挂牌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

为保证公司本次挂牌的合法性,本所接受公司委托,为公司本次挂牌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本所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工作过程包括:

(一)本所律师接受公司的聘请,正式担任公司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主要参与了公司挂牌辅导以及在股转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审查工作。

(二)本所律师参加了由主办券商主持的公司中介机构协调会,并就公司设

立以来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本所律师专程赴公司所在地进行现场工作,调查

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业务经营情况,调阅了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公司各股东的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查阅了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股

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阅了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文件,研究了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

报告期内的《审计报告》,与公司聘请的本次挂牌的主办券商、为公司进行审计

工作的会计师、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等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并认真阅读了公司本次挂牌的申请文件。

(三)在调查工作中,本所律师向公司提供了资料清单,并得到了公司依据

该等清单提供的文件和对有关问题的说明,该等资料、文件和说明在经本所律师

核查后,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基础。本所律师还就公司本次挂牌所

涉及的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向相关政府部门

进行征询或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此外,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对本次挂牌

至关重要而又缺少资料支持的问题,本所律师向公司以及有关人员进行了书面询

问、制作了备忘录,并取得了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的确认。

在索取资料、确认事实和问题的过程中,本所律师特别提示公司以及相关人

员,其在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任何承诺、确认的事项及提供的信息将被本所律师所

信赖,其须对其承诺或确认之事项及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

法律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函亦构成本所律师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的支持性材料。

三、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本基准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并声明如下: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

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基准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

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法律

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据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和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挂牌所必备

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所律师同意公司部分或全部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

审核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四)公司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

(五)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

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挂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

公司参与本次挂牌所涉及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

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以及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资产评

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用,除本所律师明确表示意见的以外,并不意味着

本所律师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

于这些文件内容,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

(八)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挂牌申请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

何用途。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

第二节 正文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核查程序

就公司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

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案、表决票、会议决议等会议文件;

2、

核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案、

表决票、会议决议等会议文件;

3、核查公司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4、核查《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挂牌的批准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关于公

司股票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采取集合竞价方式进行公开转

让的议案》等与本次挂牌相关的议案。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确认并报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公司股东会对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并授权公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0

司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具体事宜。本次挂牌及授权

有效期为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公司

就本次挂牌取得股转公司的同意函,则相关决议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公司本次挂牌

相关事项完成之日。

本次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挂牌相关事宜的具体内容如下:

(1)授权董事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会通过

的关于本次申请挂牌的决议,全权负责实施公司本次挂牌的具体方案;

(2)授权董事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与本次挂牌有关的

一切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政府机关办理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向股转

公司提交挂牌申请、办理挂牌、公开转让的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审阅、制定、批准与本次挂牌申请相关的文件、合同;

(4)授权董事会聘请与本次挂牌相关的中介机构,与中介机构签署本次挂

牌相关的合同、协议;

(5)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挂牌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

票集中登记存管相关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完成后,

根据发行情况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新的公司章程及所涉及其他事项

的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7)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有

关的事宜。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

程序和结果、决议内容、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和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和股东

会的授权行为有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1

(二)本次挂牌符合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的条件

《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人数未超过二百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

挂牌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进行审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共有 14 名股东,其中自然人股东 6 名,

非自然人股东 8 名。公司股东人数穿透后累计未超过 200 人。公司本次挂牌符合

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的条件,本次挂牌尚需取得股转公司同意本次挂牌的审核意

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挂牌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尚需取得股转公

司同意本次挂牌的审核意见。

二、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核查程序

就公司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

2、核查公司的全套工商登记档案、验资报告、出资凭证;

3、核查审议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4、核查公司创立大会决议文件;

5、核查《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

6、取得公司关于其合法存续、股东出资、业务经营等相关事宜的书面说明;

7、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网站核查公司的存续情况。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公司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2

公司系由泰丰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而来,具体情况请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四、

公司的设立/(二)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二)公司系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根据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显示,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登记状态为“在营(开业)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

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具备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核查程序

就公司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

2、核查公司的内部治理制度;

3、查阅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

4、核查公司与主办券商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和主办券商

的证券业务相关资质;

5、核查《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

6、核查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出具的调查问卷;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3

7、核查公安机关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

告期内监事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核查公司的主要财产的权属证书;

9、查阅《公开转让说明书》

10、

核查公司关于其合法存续、股东出资、业务经营等相关事宜的书面说明。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股本总额

不低于 500 万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前身泰丰有限成立于 2000 年 11 月 30 日。2010 年 9

月 21 日,泰丰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泰丰有限按照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1 月 2 日,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

发了《营业执照》,准予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公司已经持续经营满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股本总额为 6,829.7979 万

元。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

元,符合《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一)项及《挂牌规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

规定。

(二)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

纳,股东的出资资产、出资方式、出资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不

存在依法不得投资公司的情形;公司股权权属明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或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

公司股权变动行为均已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擅自公开或变相公

开发行证券且仍未依法规范或还原的情形。公司股本变更情况请见本法律意见书

正文“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4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符合

《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四)项及《挂牌规则》第十条第(一)项、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1、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根据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及

内部治理制度,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制定了《公

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已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组

成的公司治理组织机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

委员会等按照议事规则和内部治理制度有效运作。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

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评

价的议案》

,对公司的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讨论和评估,认为公司已依法建

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且相关内部治理规定有效执行。

公司已在本次挂牌完成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公司与股东等

主体之间的纠纷解决机制,公司已经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制度,切实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填写的调查问卷以及相关主管

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公开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均具备《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

2、合法规范经营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5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依法依规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具备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质、许可等,具体请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八、

公司的业务”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根据《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

、相

关主体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

以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

所律师查询公开信息,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以下

情形:

(1)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贪

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行为被司法机关

作出有罪判决,或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2)最近 24 个月以内,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

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

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 12 个月以内,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

(4)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报告期内监事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5)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报告期内监事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消除;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报告期内监事,且市场禁入措施或不适格情形尚未消除;

(7)中国证监会和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6

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报告》的记载、公司出具的说明以及基于

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解和判断,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能够

独立开展会计核算、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且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丰智能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挂牌已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提交的财务报表截止日未早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

务报表的可靠性。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符合《挂牌规则》

第十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业务规则》第 2.1 第(三)

项的规定。

(四)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业务明确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说明,公司报告期

内主要从事液压元件及电液集成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经营

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6 月的营业收入

分别为 64,778.39 万元、58,538.00 万元和 34,378.2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

99.31%、99.28%及 98.11%。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明确。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拥有与各业务相匹配的关键资

源要素,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完整独立,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公司报

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按照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相关交易公平公允;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占用的情形,公司已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7

理制度》进行规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不占用公司资

金的承诺》

根据《审计报告》,截至基准日,公司最近一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 1 元/

股;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数)分别为 7,069.32 万元、4,420.02 万元、3,302.38 万元,公司最近两年净

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 800 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 万元。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所属行业或从事的

业务不存在不得申请其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下列情形:

(1)主要业务或产能被国家或地方发布的产业政策明确禁止或淘汰的;

(2)属于法规政策明确禁止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行业、业务的;

(3)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业务,或属于国务院主管部门认定的产

能过剩行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行业;

(4)除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监

管的金融机构外,公司主要从事其他金融或投资业务,或公司持有主要从事上述

业务企业的股权比例 20%以上(含 20%)或为其第一大股东;

(5)不符合股转系统市场定位及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挂牌规则》

第十条第(三)项、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二条、

《业务规则》第 2.1 条第(二)项及《挂牌审核指引第 1 号》1-3 的规定。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经与一创证券签

署《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委托一创证券进行办理本次挂牌推荐并持续

督导事项。同时,公司、主办券商及有关机构已经按照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编制

申请文件并拟向股转公司申报。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委托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符合《挂牌规

则》第十条第(四)项以及《业务规则》第 2.1 条(五)项、第 2.2 条的规定。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8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挂牌符合

《公司法》

《业务规则》

《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具备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四、公司的设立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设立,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工商登记档案;

2、核查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文件;

3、核查审议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4、核查发起人签署的《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5、核查有关公司设立的《审计报告》

《验资报告》及《山东泰丰液压设备有

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6、核查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取得的《营业执照》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泰丰有限的设立

经核查,泰丰有限设立时,股东人数、出资等均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泰丰有限的股东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实缴出

资;泰丰有限依法履行设立登记程序,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请见本法律意见书

正文“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二)公司及其前身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二)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9 月 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天健审

[2010]3987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泰丰有限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94,093,472.33 元。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19

2010 年 9 月 20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山东泰丰液压设备有限公

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

报[2010]307 号)确认,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泰丰有限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

估的净资产值为 101,966,033.11 元。

2010 年 9 月 21 日,泰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1)公司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

后企业名称为“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股份有限

公司发起人;2)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0]3987 号),以泰丰有限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94,093,472.33 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5,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股份总数为

5,000 万股,超出面值的净资产余额作为资本公积。

同日,全体发起人王振华、蒋东丽、瑞德投资、深创投、大鑫创投共同签署

《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同意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按比例折

股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5,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共计 5,000 万股。对设立股

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经营宗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

本总额、组织结构、公司筹备和发起人责任等予以明确。

2010 年 10 月 8 日,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

核准通知书》

([鲁]名称变核私字[2010]第 6207 号),预先核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为“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0 月 1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

[2010]294 号)验明,截至 2010 年 10 月 8 日,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全体出资

者所拥有的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止泰丰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94,093,472.33 元,

折合实收资本 5,000 万元,资本公积 44,093,472.33 元。

2010 年 10 月 18 日,泰丰液压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泰丰有限整体变更

为股份公司等事宜。

2010 年 11 月 2 日,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泰丰液压换发了《营业执照》

泰丰液压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列示: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0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振华

3,292

65.84

2

瑞德投资

582.5

11.65

3

大鑫创投

450

9.00

4

深创投

435

8.70

5

蒋东丽

240.5

4.81

合计

5,000.00

100.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泰丰有限的设立以及其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的独立性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独立性,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的《营业执照》

、公司的《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

会议事规则》

2、核查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不动产权证书、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证、

公司的重大合同;

3、核查公司的员工花名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凭证,

抽查与员工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

4、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文件;

5、核查公司所制定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6、查阅《公开转让说明书》以及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

7、核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重庆市九龙坡

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文件;

8、核查公司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

9、核查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等文件。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1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公司的业务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执

行机构以及业务运行系统,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不存在

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销售或采购,以及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

动的情况。

如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部分所述,公司与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业务体系完整,

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二)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

经营有关的经营场所所有权、生产设备所有权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所有权

等,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不存在依赖或使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产

进行经营的情形。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三)公司的人员独立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任董事、审计

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均系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聘任产生。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除瑞德投资外)中担任除董事、监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的情形,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2

独立为员工发放工资,在员工管理及薪酬体系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人员独立。

(四)公司的财务独立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及书面说明,并基于本所律师作为非财务专业人员的理

解和判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

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银

行独立开立账户,独立纳税,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

用银行账户。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财务独立。

(五)公司的机构独立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公司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聘请了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置了必要的业务和职能部门,

公司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部门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的规定独立行

使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机构独立。

(六)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审计报告》以及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实地

调查公司的研发、生产场所、审查公司的重大业务合同和对公司总经理、业务负

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公司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独立于任何

股东与关联方。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具有

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3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业务、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于其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

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六、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

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核查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3、核查公司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

、基金备案证明等文件;

4、核查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报告期内监事的调查问卷;

5、核查公司的《公司章程》

、工商登记文件;

6、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核查公司非自然人股东的工商公示

信息;

7、核查公司历次增资过程中与增资股东签订的对赌条款及对赌条款解除的

相关补充协议。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发起人的资格

公司系由泰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公司的发起

人共 5 名,各发起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请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四、公司的设

立/(二)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机构发

起人均依法存续,自然人发起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符

合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发起人或进行出资的主体

资格。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4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上述发起人中,2 名为中国国籍自然人,3 家为在

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

有住所的规定。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发起人资格、人数、住所及出资等符合当时有

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的现有股东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有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如下表列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王振华

32,920,000

48.20

2

济南复星

9,967,223

14.60

3

深创投

5,055,882

7.40

4

宁波鑫大鑫

4,500,000

6.60

5

瑞德投资

4,247,000

6.22

6

济南创投

2,823,530

4.13

7

善业投资

2,511,624

3.68

8

蒋东丽

2,405,000

3.52

9

通泰投资

1,697,976

2.49

10

三一智能

1,610,526

2.36

11

马强

164,475

0.24

12

张良森

131,581

0.19

13

林文海

131,581

0.19

14

唐斌

131,581

0.19

合计

68,297,979

100.00

公司现有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1、自然人股东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是否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1

王振华

中国

3708251958********

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

2

蒋东丽

中国

3708251958********

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

3

马强

中国

3406211993********

上海市杨浦区

4

张良森

中国

3623231974********

上海市杨浦区

5

林文海

中国

3503021979********

上海市杨浦区

6

唐斌

中国

3622211971********

上海市闸北区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5

2、非自然人股东

(1)济南复星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济南复星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3MA3C22Y305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0 号楼 3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南复星平怡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192,821.4286 万元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份额比例(%)

1

济南市财金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

36,850

19.11

2

中保投智惟(嘉兴)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000

10.37

3

广东红土和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19,485.727451

10.11

4

湖州尤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19,282.1429

10.00

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4,461.6071

7.50

6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

13,920.426723

7.2193

7

济南市股权投资母

基金有限公司

11,355.3571

5.89

8

渝深(重庆)科技创

新私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9,742.863726

5.05

9

于玉梅

9,641.0714

5.00

10

茅惠新

4,820.5357

2.50

11

陕西鼓风机(集团)

有限公司

4,820.5357

2.50

12

钱苏醒

2,892.3214

1.50

13

俞洪泉

2,892.3214

1.50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6

14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

2,892.3214

1.50

15

宁波友财汇赢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892.3214

1.50

16

济南复星平怡投资

有限公司

1,928.2144

1.00

17

蔡建强

1,928.2143

1.00

18

俞越蕾

1,928.2143

1.00

19

江苏天工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1,928.2143

1.00

20

孙爱东

1,928.2143

1.00

21

李小林

1,928.2143

1.00

22

吴启元

1,928.2143

1.00

23

共青城青汇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928.2143

1.00

24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

公司

1,446.1607

0.75

合计

192,821.4286

100.00

(2)深创投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深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26118E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投广场 5201

法定代表人

左丁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7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

281,951.9943

28.20

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1.0899

20.00

3

深圳市资本运营

集团有限公司

127,931.2016

12.79

4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107,996.228

10.80

5

深圳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50,304.671

5.03

6

七匹狼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48,921.9653

4.89

7

深圳市立业集团

有限公司

48,921.9653

4.89

8

广东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36,730.1375

3.67

9

深圳市亿鑫投资

有限公司

33,118.11

3.31

10

深圳市福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24,448.162

2.44

11

深圳港集团有限

公司

23,337.7901

2.33

12

广深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

14,002.79

1.40

13

中兴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

2,333.895

0.23

合计

1,000,000

100.00

(3)宁波鑫大鑫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宁波鑫大鑫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鑫大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34MA39BUXTXB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朗霞街道赵家村

执行事务合伙人

胡新华

出资额

3,000 万元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8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份额比例(%)

1

胡新华

1,630

54.33

2

黄豪杰

710

23.67

3

陈尔军

432

14.40

4

陈坚锋

228

7.60

合计

3,000

100.00

(4)瑞德投资

经核查,瑞德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瑞

德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济宁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开通会员可解锁*206056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册地址

济宁高新区金宇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

王然

注册资本

109.3648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能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任职情况

持股比例

(%)

1

王然

50.7298

副董事长、总经理

46.40

2

蒋东丽

16.3004

公司实际控制人

14.90

3

邓建梅

7.7252

董事、副总经理

7.06

4

刘书国

6.4377

职工代表董事

5.89

5

孙海英

3.8626

副总经理

3.53

6

杨清朋

3.5794

副总经理

3.27

7

史春喜

3.2188

油缸及充液阀事业部生产管理经理

2.94

8

李洪国

2.5751

总经理助理、液压系统事业部总监

2.35

9

黄人豪

2.5751

公 司 聘 请 的 技 术 顾问,未在公司任职

2.35

10

李红霞

1.2876

财务总监

1.18

11

张振伟

1.2876

总经理助理、移动液压销售部部长

1.18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29

12

王景海

1.2876

总经理助理、工业液压技术与销售部部长

1.18

13

王海玲

1.2876

监察审计部总监

1.18

14

汪庆领

1.03

油缸及充液阀事业部总监

0.94

15

黄劲

0.8584

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黄廷龙的子女,通过继承及接受赠与取得股权

0.78

16

黄海云

0.8584

0.78

17

黄海宏

0.8583

0.78

18

王然

0.7725

新能源销售总监

0.71

19

王海平

0.6438

二通插装阀事业部总监

0.59

20

张传桥

0.3863

副总经理

0.35

21

高梅柱

0.3863

柱塞泵事业部技术与销售副总监

0.35

22

杨卫斌

0.3863

设备管理部副部长

0.35

23

刘建青

0.2575

移动液压销售部副部长

0.24

24

王冬至

0.2575

采购专员

0.24

25

梁芳华

0.2575

电子商务部部长

0.24

26

高晶

0.2575

采购核价部部长

0.24

合计

109.3648

--

100.00

(5)济南创投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济南创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济南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3MA3BYPMY48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住所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29 号祥泰广场 10 号楼 302 室

法定代表人

邵志永

注册资本

26,6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产进行创业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7,734

29.08

2

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

18.80

3

济南市股权投资

5,000

18.80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0

母基金有限公司

4

济南川上商贸有

限公司

4,000

15.04

5

深圳市颂凯设备

有限公司

3,000

11.28

6

青岛冠中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1,600

6.02

7

烟台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6

1.00

合计

26,600

100.00

(6)通泰投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通泰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济宁通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00MA3C8KQN58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仙营街道金宇路 80 号惠通大楼 808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南泰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00 万元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产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信息及金融业务)及投资管理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经营)

合伙人情况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份额比例(%)

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55

39.55

2

济宁市惠达投资

有限公司

2,900

29.00

3

北京正泰联合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

2,105

21.05

4

田中

300

3.00

5

山东中塑泰富科

技有限公司

300

3.00

6

李玉

200

2.00

7

郭海英

140

1.40

8

济南泰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1

注:通泰投资全体合伙人已作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合伙企业延期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通泰投资尚未就合伙企业延期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7)三一智能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三一智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湖南三一智能产业私募股权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4MA4PL2JE25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要经营场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588 号芯城科技园 4 栋 401B-98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三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35,000 万元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

从事非上市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份额比例(%)

1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24,650

70.43

2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

5,000

14.29

3

长沙市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000

14.29

4

湖南三一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350

1.00

合计

35,000

100.00

(8)善业投资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善业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宁波善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93G6T4P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北仑区新碶进港路 406 号 2 号楼 5042-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天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2,230 万元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

(未

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2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序号

合伙人

出资额(万元)

份额比例(%)

1

肖峰

1,020

45.74

2

王琴

650

29.15

3

北京天誉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300

13.45

4

北京龙辰居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160

7.17

5

翟柱玉

100

4.48

合计

2,230

100.00

注:善业投资全体合伙人已作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合伙人增资,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善业投资尚未就合伙人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有股东中,共有 6 名

自然人股东及 8 名非自然人股东,不存在股东人数累计超过 200 人的情形。6 名

自然人股东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8 名非自然人股东中,深创投、瑞德投资、

济南创投 3 名股东均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复星、宁波鑫

大鑫、通泰投资、善业投资、三一智能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合伙企业,上述

股东均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资格。

公司股东中存在 6 名非自然人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履行登记或备案

程序,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基金编号

备案日期

基金管理人

管理人登记编号

1

济南复星

SS8266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P1000303

2

深创投

SD2401

*开通会员可解锁*

深创投

P1000284

3

通泰投资

SD5319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泰联合(北京)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23539

4

济南创投

SM9117

*开通会员可解锁*

烟台红土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P1010682

5

三一智能

SCV212

*开通会员可解锁*

湖南三一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P1066846

6

善业投资

SX1683

*开通会员可解锁*

北京天誉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

P1062490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3

公司控股股东为王振华。王振华直接持有公司 3,292 万股股份,约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48.20%;且王振华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能够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

生重大影响。因此,王振华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振华、蒋东丽及王然。

王振华与蒋东丽系夫妻关系,王然系王振华和蒋东丽之子。截至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6,829.7979 万股,其中,王振华直接持有公司 48.20%

的股份,蒋东丽直接持有公司 3.52%的股份;同时,蒋东丽和王然通过持有瑞德

投资 61.30%的股权间接控制公司 6.22%的股份。王振华、蒋东丽和王然直接和

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57.94%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振华担任公司董事长,王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及瑞德投资董事长、

总经理,王振华、王然对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决策有重大影响。

因此,王振华、蒋东丽及王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振华,实际控制人为王振华、

蒋东丽及王然,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四)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公司股东填写的调查问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股东不存在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或所持公

司股份被冻结的情况,公司股东不存在委托、受托、信托持股的情况,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股份权属明晰,

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挂牌的重大法律障碍。

(五)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及执行、解除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及说明,公司股东相关特殊权利条款的签订、执行与解

除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协议名称

投资人主要特殊权利

终止情况

1

大鑫创投

《股东协议》

反稀释权利、业绩考核、股份回购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

2022 年 5 月,大鑫创投与王振华、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再融资、业绩补偿、股份回购、优先购买权、共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4

序号

权利人

协议名称

投资人主要特殊权利

终止情况

回购义务)、优先购买权、共同卖股权、公司管理

同卖股权等特殊利益安排、条款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的)均自始无效,且无论任何情况均不再恢复或自动恢复,视为从不曾约定过。

2

济 南 复星、马强、唐 斌 、 林文 海 、 张良森

《关于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之 投 资 协 议书》

公司治理、知情权

2022 年 5 月,济南复星、马强、唐斌、林文海、张良森及公司、王振华、蒋东丽、王然签署协议,约定股权赎回、投资估值调整等条款或存在特殊股东权利约定的协议终止,且该等被终止之协议、条款自始无效。

《关于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补充协议书》

股份回购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回购义务)、投资估值调整、业绩承诺、现金补偿、公司治理、优先购买权、共售权、优先认购权、反摊薄权、优先卖股权、最惠权利适用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补充协议书(二)》

共售权、强制出售权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补充协议书(三)》

股份回购权

3

深创投

《股东协议》

反稀释权利、业绩考核、股份回购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回购义务)、优先购买权、共同卖股权、公司管理

2017 年 6 月,深创投与王振华签署《关于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深创投同意放弃《股东协议》第三条“业绩考核”条款对应的权利。

2025 年 10 月,深创投、济南创投与公司、王振华签署《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一轮、二轮投资之补充协议五》,约定:

1、除股份回购、补偿权以外的特殊股东权利自公司提交新三板挂牌申请并获受理之日起终止。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恢复效力:

(1)公司新三板挂牌申

请被否决、撤回或因任何原因未完成新三板挂牌的;(2)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被强制摘牌或者主动摘牌的。

2、股份回购、补偿权等相关条款自公司提交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并获受理之日起终止,如公司上市申请被否决、撤回、未完成注册或因任何原因未能完成上市的,则相关条款恢复效力。

《关于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

股份回购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回购义务)

《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书》

公司治理、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强制出售权、平等待遇、股权转让限制、解散与清算

《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 书 之 补 充 协议》

股份回购、清算补偿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回购、补偿义务)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5

序号

权利人

协议名称

投资人主要特殊权利

终止情况

4

济南创投

《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书》

公司治理、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强制出售权、平等待遇、股权转让限制、解散与清算

2025 年 10 月,深创投、济南创投与公司、王振华签署《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一轮、二轮投资之补充协议五》,约定:

1、除股份回购、补偿权以外的特殊股东权利自公司提交新三板挂牌申请并获受理之日起终止。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恢复效力:

(1)公司新三板挂牌申

请被否决、撤回或因任何原因未完成新三板挂牌的;(2)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后,被强制摘牌或者主动摘牌的。

2、股权回购、补偿权等相关条款不再延期。

《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 书 之 补 充 协议》

股份回购权、清算补偿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回购、补偿义务)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次挂牌获受理之日,公司历次增资、股权转让过程中

与股东签署的且由公司作为义务承担主体的特殊权利条款均已终止,公司与公司

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赌安排,终止过程中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

纷,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或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发起人资格、人数、住所及出资等符合当

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自然人股东均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自然人股东均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公司股东均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股东资格。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振华,实际控制人为王振华、蒋东丽及王

然,且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公司股东不存在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或

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情况,公司股东不存在委托、受托、信托持股的情况,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股份权属

明晰,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挂牌的重大法律障碍。截至本次挂牌获受理之日,公

司历次增资、转让过程中与股东签署的且由公司作为义务承担主体的特殊权利条

款均已终止,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赌安排,终止过程中

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或对公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6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泰丰有限及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

2、核查股东出资或股权变更涉及的《验资报告》

《评估报告》、股权转让价

款支付的付款凭证、增资款支付凭证;

3、访谈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及机构股东;

4、核查公司股东出具的股东调查问卷。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公司系以泰丰有限截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为股份有限

公司股本 5,000 万股,由各发起人按各自的出资比例计算应持有的股份数,整体

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的具体情况请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四、

公司的设立/(二)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王振华

3,292

65.84

2

瑞德投资

582.5

11.65

3

大鑫创投

450

9.00

4

深创投

435

8.70

5

蒋东丽

240.5

4.81

合计

5,000.00

100.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合法有效,产权

界定和确认不存在纠纷及风险。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7

(二)公司及其前身的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0 11 月,济宁泰丰

1设立

2000 年 11 月 7 日,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济)名称预核企字[2000]第 0366 号),核准企业名称为“济宁市泰丰液压设

备有限公司”

2000 年 11 月 15 日,王振华与蒋东丽签署《公司章程》

,拟共同设立济宁泰

丰,济宁泰丰的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

2000 年 11 月 10 日,

济宁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验资报告》

([2000]

济长会验字第 072 号)验明,截至 2000 年 11 月 10 日,济宁泰丰已收到股东投

入的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货币,济宁泰丰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 万元。

2000 年 11 月 30 日,济宁泰丰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济宁泰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40

80

货币

2

蒋东丽

10

20

货币

合计

50

100

--

22005 1 月,济宁泰丰第一次增资

2005 年 1 月 8 日,济宁泰丰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济宁泰丰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300 万元。其中,王振华以实物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蒋

东丽以实物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50 万元,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2005 年 1 月 19 日,济宁科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王振华先生、蒋

东丽女士实物出资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明细表》

(济科会评报字[2005]第 4 号)评

估确认,以 2005 年 1 月 18 日为基准日,王振华的存货评估价值为 2,192,668.10

元,蒋东丽的存货评估价值为 640,000.00 元。

1 2007 年 5 月,济宁泰丰名称由“济宁市泰丰液压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泰丰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8

同日,济宁科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济科会验报字[2005]

第 8 号)验明,截至 2005 年 1 月 19 日,济宁泰丰新增注册资本 250 万元已由王

振华、蒋东丽以实物资产全部缴足。

2005 年 1 月 26 日,济宁泰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济宁泰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240

80

货币/实物

2

蒋东丽

60

20

货币/实物

合计

300

100

--

32006 6 月,济宁泰丰第二次增资

2006 年 6 月 3 日,济宁泰丰股东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将济宁泰丰注册资

本由 300 万元增加至 1,060 万元。其中,王振华以货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608 万

元,蒋东丽以货币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52 万元。

2006 年 6 月 6 日,

济宁泰丰股东王振华与蒋东丽共同签署新的

《公司章程》

2006 年 6 月 13 日,山东润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鲁润鲁验字[2006]第 162 号)验明,截至 2006 年 6 月 12 日,济宁泰丰新增注

册资本 760 万元已由王振华、蒋东丽以货币资金全部缴足。

2006 年 6 月 22 日,济宁泰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济宁泰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848

80

货币/实物

2

蒋东丽

212

20

货币/实物

合计

1,060

100

--

42010 6 月,泰丰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5 月 19 日,泰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蒋东丽将其拥有的泰丰

有限 14.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50 万元)以 1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瑞德投资,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39

同日,蒋东丽与瑞德投资签署《山东泰丰液压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就上述股权转让进行约定。

2010 年 6 月 2 日,泰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848

80.00

货币/实物

2

瑞德投资

150

14.15

货币/实物

3

蒋东丽

62

5.85

货币/实物

合计

1,060

100.00

--

52010 8 月,泰丰有限第三次增资

2010 年 7 月 20 日,泰丰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泰丰有限注册资本由

1,060 万元增加至 1,287.97 万元。其中,深创投以货币 2,32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

资本 112.05 万元,大鑫创投以货币 2,4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15.92 万元;

实际出资超过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泰丰有限资本公积。

2010 年 7 月 21 日,深创投、大鑫创投与王振华、蒋东丽、瑞德投资、泰丰

有限签署《山东泰丰液压设备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2010 年 7 月 25 日,泰丰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10 年 8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

[2010]218 号)验明,截至 2010 年 8 月 2 日,泰丰有限新增注册资本 227.97 万

元已由深创投、大鑫创投以货币资金全部缴足。

2010 年 8 月 26 日,泰丰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848.00

65.84

货币/实物

2

瑞德投资

150.00

11.65

货币/实物

3

大鑫创投

115.92

9.00

货币

4

深创投

112.05

8.70

货币

5

蒋东丽

62.00

4.81

货币/实物

合计

1,287.97

100.00

--

62010 11 月,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0

2010 年 11 月,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及设立时的股

本结构请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四、公司的设立/(二)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及“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一)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三)公司设立后的股本变动

12014 6 月,泰丰液压

2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6 月 26 日,泰丰液压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5,000 万

元增加至 5,263.1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通泰投资以货币认缴,并通过《章程修

正案》

2014 年 6 月,通泰投资与王振华、蒋东丽、瑞德投资、大鑫创投、深创投、

泰丰液压签署《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约定泰丰液压新增

注册资本 263.16 万元,通泰投资以货币 2,000 万元认缴,实际出资超出新增注册

资本部分计入泰丰液压资本公积。

2014 年 6 月 30 日,泰丰液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液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32,920,000

62.55

净资产

2

瑞德投资

5,825,000

11.07

净资产

3

大鑫创投

4,500,000

8.55

净资产

4

深创投

4,350,000

8.26

净资产

5

通泰投资

2,631,600

5.00

货币

6

蒋东丽

2,405,000

4.57

净资产

合计

52,631,600

100.00

--

2015 年 11 月 23 日,济宁仁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济

仁会师验字[2015]第 065 号)验明,截至 2014 年 6 月 27 日,泰丰液压新增注册

资本 263.16 万元已由通泰投资以货币资金全部缴足。

22014 11 月,泰丰液压第二次增资

2 2017 年 9 月,泰丰液压名称由“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1

2014 年 10 月 17 日,泰丰液压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泰丰液压注册资

本由 5,263.16 万元增加至 5,526.32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共创投资以货币认缴。

同日,泰丰液压全体股东共同签署新的《公司章程》

2014 年 10 月,共创投资与王振华、蒋东丽、瑞德投资、大鑫创投、深创投、

通泰投资、泰丰液压签署《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约定泰

丰液压新增注册资本 263.16 万元,共创投资以货币 2,000 万元认缴,实际出资超

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泰丰液压资本公积。

2014 年 11 月 7 日,泰丰液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液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32,920,000

59.57

净资产

2

瑞德投资

5,825,000

10.54

净资产

3

大鑫创投

4,500,000

8.14

净资产

4

深创投

4,350,000

7.87

净资产

5

通泰投资

2,631,600

4.76

货币

6

共创投资

2,631,600

4.76

货币

7

蒋东丽

2,405,000

4.35

净资产

合计

55,263,200

100.00

--

2015 年 11 月 23 日,济宁仁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济

仁会师验字[2015]第 066 号)验明,截至 2014 年 11 月 4 日,泰丰液压新增注册

资本 263.16 万元已由共创投资以货币资金全部缴足。

32017 7 月,泰丰液压第三次增资

2017 年 7 月 3 日,泰丰液压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泰丰液压注册资本

由 5,526.32 万元增加至 6,315.8041 万元。其中,济南复星以货币 5,575 万元认缴

新增注册资本 733.5623 万元;马强以货币 125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6.4475 万

元;唐斌以货币 1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3.1581 万元;张良森以货币 100 万

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3.1581 万元;林文海以货币 1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3.1581 万元;实际出资超过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泰丰液压资本公积,并

通过《章程修正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2

同日,济南复星、马强、唐斌、张良森、林文海与王振华、蒋东丽、王然、

泰丰液压签署《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

2017 年 7 月 7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

(会验字[2017]4428 号)验明,截至 2017 年 7 月 6 日泰丰液压新增注册资本

789.4841 万元已由济南复星、马强、唐斌、张良森、林文海以货币资金全部缴足。

2017 年 7 月 21 日,泰丰液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液压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32,920,000

52.12

净资产

2

济南复星

7,335,623

11.61

货币

3

瑞德投资

5,825,000

9.22

净资产

4

大鑫创投

4,500,000

7.12

净资产

5

深创投

4,350,000

6.89

净资产

6

通泰投资

2,631,600

4.17

货币

7

共创投资

2,631,600

4.17

货币

8

蒋东丽

2,405,000

3.81

净资产

9

马强

164,475

0.26

货币

10

唐斌

131,581

0.21

货币

11

张良森

131,581

0.21

货币

12

林文海

131,581

0.21

货币

合计

63,158,041

100.00

--

42017 11 月,泰丰智能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1 月 15 日,瑞德投资与善业投资签署《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瑞德投资将其持有的泰丰智能 157.8 万股股份转让

给善业投资,转让价格为 8.5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 1,342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32,920,000

52.12

净资产

2

济南复星

7,335,623

11.61

货币

3

大鑫创投

4,500,000

7.12

净资产

4

深创投

4,350,000

6.89

净资产

5

瑞德投资

4,247,000

6.72

净资产

6

通泰投资

2,631,600

4.17

货币

7

共创投资

2,631,600

4.17

货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3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8

蒋东丽

2,405,000

3.81

净资产

9

善业投资

1,578,000

2.50

净资产

10

马强

164,475

0.26

货币

11

唐斌

131,581

0.21

货币

12

张良森

131,581

0.21

货币

13

林文海

131,581

0.21

货币

合计

63,158,041

100.00

--

52017 12 月,泰丰智能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6 月 20 日,济宁市科学技术局作出《关于济宁共创投资有限公司公

开转让所持山东泰丰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事宜申请的批复》(济科字

[2017]48 号)

,批复同意共创投资通过国有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其持有的泰

丰液压 4.17%股份(即 263.16 万股股份)。

2017 年 6 月 20 日,山东长恒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长恒信评报字[2017]第 050 号)评估确认,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泰丰液压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277,430,848.88 元,评估值为 413,164,390.59

元,增值额为 135,733,541.71 元,增值率为 48.93%。

2017 年 10 月 12 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有资

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1714)备案确认,评估对象泰丰液压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产权持有单位为共创投资,经济行为类型为产权转让,评估报告书

编号为长恒信评报字[2017]第 050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评估

结果使用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根据评估结果,泰丰液压净资产账面价

值为 27,743.08 万元,评估价值为 41,316.44 万元。

2017 年 11 月 17 日,共创投资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其持

有的泰丰智能 263.16 万股股份,项目编号为 ZBZR17107,转让底价为 2,588 万

元,公告期自 2017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公告期间,济南复星一

家意向受让方办理了受让登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组

织该次交易。

2017 年 12 月 26 日,共创投资与济南复星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编号:2017

年 409 号),约定共创投资将其持有的泰丰智能 263.16 万股股份转让给济南复星,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4

转让价格为 2,588 万元。《产权交易合同》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审核并

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加盖合同鉴证专用章。

2017 年 12 月 29 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产权交易凭证(A

类)

(编号:鲁产权鉴字第 1730 号)鉴证确认,共创投资将其持有的泰丰智能

263.16 万股股份(占泰丰智能股份比例 4.17%)

,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济南复星,

转让价格为 2,588 万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

2018 年 1 月 26 日,泰丰智能股东签署《章程修正案》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32,920,000

52.12

净资产

2

济南复星

9,967,223

15.78

货币

3

大鑫创投

4,500,000

7.12

净资产

4

深创投

4,350,000

6.89

净资产

5

瑞德投资

4,247,000

6.72

净资产

6

通泰投资

2,631,600

4.17

货币

7

蒋东丽

2,405,000

3.81

净资产

8

善业投资

1,578,000

2.50

净资产

9

马强

164,475

0.26

货币

10

唐斌

131,581

0.21

货币

11

张良森

131,581

0.21

货币

12

林文海

131,581

0.21

货币

合计

63,158,041

100.00

--

62018 11 月,泰丰智能第四次增资

2018 年 9 月 28 日,泰丰智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泰丰智能注册资本

由 6,315.8041 万元增加至 6,668.7453 万元。其中,深创投以货币 600 万元认缴新

增注册资本 70.5882 万元;济南创投以货币 2,400 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82.3530

万元,实际超出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泰丰智能资本公积,并通过《章程修

正案》

2018 年 10 月 30 日,深创投、济南创投与王振华、公司签署《关于山东泰

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书》

2018 年 11 月 1 日,泰丰智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5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32,920,000

49.36

净资产

2

济南复星

9,967,223

14.95

货币

3

深创投

5,055,882

7.58

货币、净资产

4

大鑫创投

4,500,000

6.75

净资产

5

瑞德投资

4,247,000

6.37

净资产

6

济南创投

2,823,530

4.23

货币

7

通泰投资

2,631,600

3.94

货币

8

蒋东丽

2,405,000

3.61

净资产

9

善业投资

1,578,000

2.36

净资产

10

马强

164,475

0.25

货币

11

唐斌

131,581

0.20

货币

12

张良森

131,581

0.20

货币

13

林文海

131,581

0.20

货币

合计

66,687,453

100.00

--

2018 年 11 月 2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

告》

(会验字[2018]6111 号)验明,截至 2018 年 11 月 1 日,泰丰智能新增注册

资本 352.9412 万元已由深创投、济南创投以货币资金全部缴足。

72020 12 月,泰丰智能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12 月 14 日,大鑫创投与赣州大鑫

3(宁波鑫大鑫曾用名)签署《关

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大鑫创投将其持有的

泰丰智能 450 万股股份转让给赣州大鑫,转让价格为 2,4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32,920,000

49.36

净资产

2

济南复星

9,967,223

14.95

货币

3

深创投

5,055,882

7.58

货币、净资产

4

赣州大鑫

4,500,000

6.75

净资产

5

瑞德投资

4,247,000

6.37

净资产

6

济南创投

2,823,530

4.23

货币

7

通泰投资

2,631,600

3.94

货币

8

蒋东丽

2,405,000

3.61

净资产

3 “赣州大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6 月更名为“宁波鑫大鑫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有限合伙)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6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9

善业投资

1,578,000

2.36

净资产

10

马强

164,475

0.25

货币

11

唐斌

131,581

0.20

货币

12

张良森

131,581

0.20

货币

13

林文海

131,581

0.20

货币

合计

66,687,453

100.00

--

82021 6 月,泰丰智能第五次增资

2021 年 6 月 10 日,泰丰智能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泰丰智能注册资本

由 6,668.7453 万元增加至 6,829.7979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三一智能以货币认缴,

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2021 年 6 月 3 日,三一智能与泰丰智能、王振华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约

定泰丰智能新增注册资本 161.0526 万元,全部由三一智能以货币 1,529.9997 万

元认缴,实际出资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泰丰智能资本公积。

2021 年 6 月 23 日,泰丰智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32,920,000

48.20

净资产

2

济南复星

9,967,223

14.60

货币

3

深创投

5,055,882

7.40

货币、净资产

4

赣州大鑫

4,500,000

6.60

净资产

5

瑞德投资

4247000

6.22

净资产

6

济南创投

2,823,530

4.13

货币

7

通泰投资

2,631,600

3.85

货币

8

蒋东丽

2,405,000

3.52

净资产

9

善业投资

1,578,000

2.31

净资产

10

三一智能

1,610,526

2.36

货币

11

马强

164,475

0.24

货币

12

唐斌

131,581

0.19

货币

13

张良森

131,581

0.19

货币

14

林文海

131,581

0.19

货币

合计

68,297,979

100.00

--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7

2021 年 6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

《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1]34334 号),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泰丰智

能新增注册资本 161.0526 万元已由三一智能以货币资金全部缴足。

92024 4 月,泰丰智能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4 年 2 月 27 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载明:

因公司股东通泰投资与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清算责任纠纷,对通泰投

资持有泰丰智能的股份进行冻结。

2024 年 4 月 9 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委托淘宝网拍卖通泰投资持有泰

丰智能的 933,624.34 股股份。

2024 年 4 月 10 日,善业投资以 9,767,763.63 元的最高价竞得泰丰智能

933,624.34 股股份。

2024 年 4 月 17 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

(2023)鲁

0102 执 4037 号)

,裁定:通泰投资持有泰丰智能 933,624.34 股股份所有权归善

业投资所有。

本次变更完成后,泰丰智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王振华

32,920,000

48.20

净资产

2

济南复星

9,967,223

14.60

货币

3

深创投

5,055,882

7.40

货币、净资产

4

赣州大鑫

4,500,000

6.60

净资产

5

瑞德投资

4,247,000

6.22

净资产

6

济南创投

2,823,530

4.13

货币

7

蒋东丽

2,405,000

3.52

净资产

8

通泰投资

1,697,976

2.49

货币

9

三一智能

1,610,526

2.36

货币

10

善业投资

2,511,624

3.68

货币、净资产

11

马强

164,475

0.24

货币

12

张良森

131,581

0.19

货币

13

林文海

131,581

0.19

货币

14

唐斌

131,581

0.19

货币

合计

68,297,979

100.00

--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8

2024 年 4 月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

均没有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历次股权变动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

存在违反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八、公司的业务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业务,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

2、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3、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历次经营范围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档案;

4、查阅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

5、查阅《公开转让说明书》

6、核查公司取得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

证文件;

7、核查《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

8、核查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9、核查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

10、走访公司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液压元件、液压成套系统、机床设备

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的租赁与维修;自有房屋租赁;商品和技术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49

的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液压元件及电

液集成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二

通插装阀、电液集成控制系统和其他液压元件,其他液压元件主要包括多路阀、

充液阀、柱塞泵和液压缸等。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在中国大陆以外的业务

根据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未在

中国境外设立其他子、分公司开展业务经营。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

《公开转让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存在境

外销售的情况。公司经营境外业务时已依法办理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等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出口贸易业务的规定。

(三)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的说明、

《公开转让说明书》和《审计报告》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

液压元件及电液集成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主要产品为二通插装阀、电液集成控制系统和其他液压元件,其他液压元件主要

包括多路阀、充液阀、柱塞泵和液压缸等。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

别为 99.31%、99.28%及 98.11%,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业务资质和许可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取得的现行有效的生产

经营相关资质、认证、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

取得主体

证书/文件名称

证书/文件编号

有效期

发证/备案单位

1

泰丰智能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0

序号

取得主体

证书/文件名称

证书/文件编号

有效期

发证/备案单位

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备案

3708960349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济宁海关

3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708960349

长期

青岛海关

4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

备案

3708600211

长期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04562034

长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主管部门

6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9*开通会员可解锁*170

22E001X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

25023S10075R0M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球联合国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8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5023E10090R0M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球联合国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224Q20113R3M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10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AQBJXIII2025000

30

2025-07 至

2028-07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依法取得现阶段生产经

营所必需的业务资质和许可。

(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未出现《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

终止事由,除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十、公司的主要财产/(八)主要财产所有权

或使用权的受限制情况”部分披露情况外,公司主要资产均处于适用状态,不存

在被采取扣押、拍卖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公司依法存续,公司的主要

财务指标良好,不存在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情况,不存在持续经营的实质性法律

障碍。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未在中国境外设立其他子、分公司开展业务经营,公

司存在境外销售的情况。公司经营境外业务时已依法办理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

货人备案等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开展出口贸易业务的规定。

公司的主营业务突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1

出具之日,公司已依法取得现阶段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业务资质和许可,公司不存

在持续经营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公司未出现《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终

止事由,除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十、公司的主要财产/(八)主要财产所有权或

使用权的受限制情况”部分披露情况外,公司主要资产均处于适用状态,不存在

被采取扣押、拍卖等司法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公司依法存续,公司的主要财

务指标良好,不存在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的情况,不存在持续经营的实质性法律障

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报告期内监事填写的调查问卷;

2、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公司境内关联企业的基本信

息;

3、查阅《公开转让说明书》

4、查阅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

5、核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抽查了关联交易价款支付

的凭证;

6、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规

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7、核查公司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8、核查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中

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9、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

华及实际控制人蒋东丽、王然控制的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网络核查;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2

10、对公司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访谈;

11、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关联方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振华,实际控制人为王振华、蒋东丽及王然,具体情况

请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六、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振华外,济南复星、深创投、济南创投、宁波鑫

大鑫、瑞德投资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具体关联关系

如下表列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1

济南复星

直接持有公司 14.60%的股份

2

深创投、济南创投

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11.53%的股份

3

宁波鑫大鑫

直接持有公司 6.60%的股份

4

瑞德投资

直接持有公司 6.22%的股份

3、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未设立子公司。

4、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的情况请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5、其他关联自然人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3

公司关联自然人还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监事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6、其他关联法人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为公司

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西安元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朱洪担任该公司董事

2

复睿智行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朱洪担任该公司董事

3

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朱洪担任该公司董事

4

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 Manteia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朱洪担任该公司董事

5

北京中科遥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朱洪担任该公司董事

6

杭州新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朱洪担任该公司董事

7

山西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8

北京天智通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9

北京联众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10

中视和阳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11

成都索贝运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12

淄博鲁华泓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13

晋城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

14

唐山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15

天津红土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

16

北京易观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17

深圳微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现已被责令关闭

18

深创新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经理

19

北京中科闻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20

驭势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21

海南阳光康众医疗信息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22

内蒙古红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

23

包头红土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4

河北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25

石家庄红土冀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26

山东蓝智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27

北京红土嘉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28

红土嘉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29

红土景山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4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30

北京创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担任该公司董事

31

山东省公众公司协会

公司独立董事李增春担任该协会秘书长

32

处和(济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独立董事李增春持有该企业 22.5%的合伙份额

33

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增春担任该公司董事

34

璞灵(上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刘耀担任该公司洛阳研发中心分公司负责人

7、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1)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公司关

联方;2)因与公司或其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而在该等协议或安排生效

后 12 个月内将成为公司关联方的主体;3)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

与公司具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有利益倾斜的主体。该等主体如下表列

示:

序号

关联方

原关联关系

1

王向周

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

宋乐

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

王海玲

曾担任公司监事

4

何晶晶

曾担任公司监事

5

史春喜

曾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6

沈先锋

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7

广东明德知行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王向周曾持有该公司 60%的股权,并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8

北京艾德开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王向周曾持有该公司 20%的股权,并曾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该公司于 2024 年 4 月注销

9

南通永生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王向周曾持有该公司 30%的股权,该公司于 2024 年 7 月注销

10

上海嵘茂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宋乐曾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并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该公司于 2025 年 1 月注销

11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宋乐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2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宋乐曾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

13

杭州乾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宋乐持有该企业 30%的合伙份额

14

上海星之燃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宋乐持有该企业 20%的合伙份额

15

上海嵘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宋乐曾间接持有该公司 94%的股权,该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注销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5

序号

关联方

原关联关系

16

宁波珂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宋乐曾间接持有该公司 99%的股权,并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公司于 2024 年 6月注销

17

上海嵘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独立董事宋乐曾间接持有该公司 99%的股权,该公司于 2023 年 4 月注销

18

亚东星尚长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朱洪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19

上海复星工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董事朱洪曾担任该公司董事,该公司于 2025 年 9 月注销

20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朱洪曾担任该公司董事

21

天津海泰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曾担任该公司董事长、经理,该公司于 2024年 1 月注销

22

天津海泰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曾担任该公司董事、经理,该公司于 2024年 12 月注销

23

索贝运维数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曾担任该公司董事

24

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曾担任该公司董事

25

淄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曾担任该公司董事

26

天津红土澜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周军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该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注销

27

宁波万红购物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监事何晶晶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28

宁波东湾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监事何晶晶配偶胡孝东持有该公司 40%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9

余姚市鑫安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监事何晶晶配偶胡孝东曾担任该公司经理,该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注销

30

余姚市久丰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监事何晶晶配偶胡孝东曾持有该公司 40%的股权,该公司于 2022 年 7 月注销

31

余姚市众义达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监事何晶晶配偶胡孝东曾担任该公司经理,该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注销

32

淮安晶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监事何晶晶曾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并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该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注销

33

淮安孝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历史监事何晶晶配偶胡孝东曾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并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该公司已于 2025 年 6月注销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存在如下主要关联交易: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6

1)关联担保

1)公司融资租赁接受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接受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债权发生期间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王振华、蒋东丽、

王然

泰丰智能

12,521,2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关联方资金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接受担保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债权发生期间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

王振华、蒋东丽

泰丰智能

5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

王振华、蒋东丽

泰丰智能

2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

瑞德投资、王振华、蒋东丽、王然、朱洁

泰丰智能

3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4

瑞德投资、王振华、蒋东丽、王然、朱洁

泰丰智能

59,8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5

瑞德投资、王振华、蒋东丽、王然、朱洁

泰丰智能

159,8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6

王振华、蒋东丽

泰丰智能

5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7

瑞德投资、王振华、蒋东丽、王然、朱洁

泰丰智能

2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8

王振华、蒋东丽

泰丰智能

35,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9

瑞德投资、王振华、蒋东丽、王然

泰丰智能

10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0

瑞德投资、王振华、蒋东丽、王然、朱洁

泰丰智能

2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1

瑞德投资、王振华、蒋东丽、王然、朱洁

泰丰智能

2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7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债权发生期间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2

王振华、蒋东丽

泰丰智能

3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瑞德投资、王振华、蒋东丽、王然

泰丰智能

150,00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4 王然

泰丰智能

2,950,8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王然

泰丰智能

983,8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6 王然

泰丰智能

1,671,27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7 王然

泰丰智能

2,949,600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应收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 6 30

2024 12 31 2023 12 31

其他应收款

刘书国

7,000

--

--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

项目

2025 1-6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234,219.05

5,396,798.46

4,629,693.61

2、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中

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表决制度等内容。除此之外,

公司还专门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就关联方的认定、关联交易的范围、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专门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

部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3、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8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3 年度、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 1-6 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确认了公司 2023 年度、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

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

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股东均回避表决。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确认了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不存

在损害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

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相关交易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依赖

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所采取的承诺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瑞德投资及公司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承诺函,承诺:

“1、本人/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

司关联方将与泰丰智能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

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

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及回避表决义务,在公平合理和正常商业交易的情况下

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2、本人/本公司保证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不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实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59

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谋求与

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任何其他形式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3、本人/本公司承诺将杜绝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经营实

体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或要

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三)同业竞争

1、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瑞德投资外不实际控制其他公司。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

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或措施

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

影响的除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商业机会和形成实质性同业

竞争的可能性,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

振华、实际控制人蒋东丽、王然出具承诺函,承诺:

“1、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

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

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等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除济宁瑞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外,与本人关系密切的近亲属(

“关系密切

的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及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配

偶的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和泰丰智

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从事或参与和泰丰智能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0

3、本人在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保证将采取

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及本人控制主体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

司相同或相似的、对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拥有与公司存

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等经济组织或关联

企业中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4、如本人及本人控制主体被认定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或促使本人

及本人控制主体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公司,或终止该

企业的经营;如公司有能力、有意向,可以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

关竞争企业、经营实体的竞争业务集中到公司经营,以避免同业竞争。如从任何

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

即通知公司,如公司有能力、有意向承揽该业务的,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5、如本人及本人控制主体在承担科研项目过程中形成任何与公司的主营业

务相关的科技成果并将其用于商业化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或

合作权。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内部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交易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瑞德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

项出具了承诺函。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有效

措施避免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1

十、公司的主要财产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主要财产,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持有的不动产证书、抵押合同;

2、核查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房产的验收文件及建设文件;

3、核查公司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备案文件;

4、核查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权证书,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进行查询,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查询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权的状态;

5、核查公司所拥有的商标注册证,登录中国商标网进行查询,在国家知识

产权局商标局查询了公司的商标档案;

6、核查公司的工商档案、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对分支机构进行网络核查;

7、抽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并实地查验公司主要生产

设备使用情况;

8、核查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

9、查阅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

10、访谈苏州海纳川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了解租赁物业权属及转租等相关

情况。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1、土地使用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基准日,公司共拥有 3 项土地使用权,已取得相应不

动产权属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2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坐落

面积

m

2

使用期限

用途

权利类型

权利性质

他项权利

1

泰丰 智能

鲁(2021)济宁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32265 号

祥济路(荣昌路)以西、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北

42,9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业 用地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出让

抵押

2

鲁(2018)济宁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40088 号

泰丰液压国际科技工业园 4 号厂房

27,209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业 用地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出让

抵押

3

鲁(2018)济宁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14859 号

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以东、广安路以北

130,244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业 用地

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

出让

抵押

鲁(2018)济宁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14860 号

鲁(2018)济宁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14861 号

2、房屋所有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共拥有 10 套房产。其中,6 套房产已取得权属证书,4 套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

具体情况如下: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坐落

房屋建筑

面积(m

2

用途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1

泰丰 智能

鲁(2018)济宁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40088 号

泰丰液压国际科技工业园 4 号厂房

17,217.32

工业

房屋(构筑物)所

有权

自建房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抵押

2

鲁(2018)济宁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14861 号

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以东、广安路以北、泰丰液压工业园 3号厂房

8,244.74

工业

房屋(构筑物)所

有权

自建房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抵押

3

鲁(2018)济宁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14860 号

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以东、广安路以北

40,632.04

工业

房屋(构筑物)所

有权

自建房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抵押

4

鲁(2018)济宁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14859 号

济宁高新区海川路以东、广安路以北、泰丰液压国际科技工业园 2 号车间

29,538.85

工业

房屋(构筑物)所

有权

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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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抵押

5

渝(2024)九龙 九龙坡区华龙大道

99.76

住宅

房屋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3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坐落

房屋建筑

面积(m

2

用途

权利类型

权利 性质

使用期限

他项权利

坡区不动产权第

000152574 号

216 号 5 幢二单元

2-1 号

所有权

6

粤(2025)深圳市 不 动 产 权 第

0033153 号

光明区新湖街道光明大街与华夏路交汇处东南侧金茂公园里 B 座 235

98.94

商业

房屋

所有权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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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及说明,公司正在办理下述房产竣工验收手续,待相关

竣工验收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为下述房产办理权属证书。该等房产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权利人

用途

房屋建筑面

积(m

2

坐落

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

书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编号

1

泰丰 智能

现作为仓库使用,未来计划用途为生产车间

23,505.60

海川路以东,广安路以北,荣昌路以西

地字第

37082021-G00

7 号

鲁(2021)济宁市不动产权第 0032265 号

建字第

37082021-G02

6 号

37*开通会员可解锁*

270399

2

研发、办公

12,662.84

广安路以北,海川路以东

地字第

37082016-G01

9 号

鲁(2018)济宁市不动产权第 0014859 号

建字第

37802022-G04

1 号

27*开通会员可解锁*

3001

3

食堂及报告厅

2,719.90

除上述房产外,泰丰智能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的商品房 1 套,泰丰智能已

与该等商品房开发商签署了《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泰丰智能可以依据

相关协议约定取得该等房产的所有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等商品房

权属证书尚未完成办理。该商品房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用途

房屋建筑面

积(m

2

坐落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1

泰丰智能

住宅

129.44

日照高新区明阳路以东、高新四路以南 08A 幢 01 单元 7 层(01)

701 号

202302003

(二)租赁物业

根据公司提供的租赁合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存在向第三方

承租物业及对外出租物业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坐落位置

用途

租赁面积

m

2

租赁期限

是否办理租赁备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4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坐落位置

用途

租赁面积

m

2

租赁期限

是否办理租赁备案

1

苏 州 海 纳川 科 技 孵化 器 有 限公司

泰丰智能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宣公路 588 号元和塘科技文化研发社区 1 号楼 7 楼

708 室

办公

376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王新江

泰丰智能

景云社区 19 号楼 1403

宿舍

75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泰丰智能

中 共 济 宁 高 新技 术 产 业 开 发区 纪 律 检 查 工作委员会

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 66号泰丰工业园内 2 号车间西附楼及厂房

办公

3,5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表第 1 项租赁物业出租方苏州海纳川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非租赁物业所

有权人,且出租方未提供所有权人出具同意转租的文件。经本所律师访谈苏州海

纳川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负责人员,租赁物业所有权人已知悉转租情况,且租赁

期间未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

转租。泰丰智能承租该等租赁物业至今已超过半年。因此,泰丰智能继续使用租

赁物业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此外,该等租赁物业面积较小,租赁用途为办公,

搬迁成本较低,可替代性较强,如无法继续使用该等租赁物业对泰丰智能的生产

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表第 2 项租赁物业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明。该等租赁房屋用于员工宿舍,

可替代性较高,如该等租赁房屋因无权转租/出租导致泰丰智能不能继续承租使

用的,泰丰智能可以在相关区域内及时找到替代的能够合法租赁的场所,无法继

续使用该等租赁物业对泰丰智能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表 1、2 项租赁物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商品房屋租赁

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6 号)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泰丰

智能承租上述租赁物业但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第五条的规定,

泰丰智能就上述租赁物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上述房屋租赁合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5

同的法律效力。此外,经本所律师核查,泰丰智能已实际合法占有上述租赁房屋,

其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屋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华、蒋东丽及王然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公司签订的房

屋租赁合同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潜在纠纷或行政处罚;部

分租赁房屋存在尚未办理租赁备案、出租方未提供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文件、

出租方未提供租赁物业权属证明等的情形,相关租赁物业对公司开展经营活动不

存在重大影响,且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后续如有处罚或者其他经济损失,均由

本人承担。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租赁物业瑕疵情形不会对泰丰智能的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挂牌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知识产权

1、专利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的专利权共 161 项,

并已取得专利证书,且不存在权利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具体情况请见本法律意

见书附表一所示。

2、商标专用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的商标专用权共 6

项,并已取得商标注册证,且不存在权利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具体情况请见本

法律意见书附表二所示。

3、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未拥有著作权。

4、域名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 7 项域名,且不存

在权利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具体情况请见本法律意见书附表三所示。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6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基准日,公司拥

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包括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相关主要设备均由公司占有

和使用,权属清晰,公司对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不存在被

抵押、查封、冻结或受到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公司的子公司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未设立子公司。

(六)公司的分支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拥有 1 家分支机构,其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技术研发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D9ULHJ3P

成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宣公路 588 号元和塘科技文化研发社区 1 号楼 7 楼 708-A 室

负责人

王然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至无固定期限

(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的说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为机器设备,经本

所律师抽查部分机器设备的购置合同,实地查看了部分生产机器设备,该等设备

不存在产权纠纷以及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八)主要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受限制情况

根据《审计报告》、主要财产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出具的查询证明、重大合同

及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基准日,

除法律意见书正文“十、公司的主要财产”及“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部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7

分披露情况外,公司其他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被设置抵押、质押或

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均合法、有效,

不存在权属纠纷。公司租赁物业瑕疵不会对本次挂牌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截至

基准日,除法律意见书正文“十、公司的主要财产”及“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

债务”部分披露情况外,公司其他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被设置抵押、

质押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十一、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查阅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

2、核查公司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企业信用报告》

3、核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销售合同;

4、通过网络途径公开检索公司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的工商公示信息;

5、访谈公司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6、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公司是否存在诉讼及执

行案件。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重大合同

截至基准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履行且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资

产、负债和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合同包括:

1、销售合同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8

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具体交易由双方以订单、合同等方式进行约定。经本所律

师核查,截至基准日,公司报告期内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单个合同

金额 1,000 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

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交易合同确定为重大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万元)

1

一重集团大连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

《承揽合同》

100MN 油压机液压系统

1,597.9

2

《承揽合同》

120MN 快锻油压机液压系统

2,188

3

《承揽合同》

100MN 自有锻造油压机液压系统

1,741.6

4

无锡密思特智能装

备制造有限公司

《采购合同》

自动化超高压液压测试系统

1,250

5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

《采购合同》

主供液泵、先导控制主泵、备用泵、操作机主泵

1,992

6

二重(德阳)重型装

备有限公司

《 机电 产品配 套件采购合同》

1250mm 项目液压系统

1,499

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

股份公司

《承揽合同》

12MN 收口液压机液压传动系统、20MN 挤压液压机液压传动系统等产品

1,260

8

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 液压 系统设 备采购合同》

液压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供货、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

1,318

注:上表中部分重大合同未履行完毕系因客户尚未支付合同中约定质保金,但合同约定的产品已完成交付及验收。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

法律风险。

2、采购合同

公司的采购主要模式是与供应商签署采购框架协议,然后再通过订单的方式

向供应商采购。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基准日,公司报告期内签订的正在履行的

重大采购合同(报告期内前三大供应商的采购框架协议及代表性采购合同确定为

重大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1

江 苏华 龙精密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2025 年度合作协议》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2

余 姚市 舜泰液 压件

《 2025 年度合作

以订单为准

以订单为准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69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有限公司

协议》

3

上 海博 世力士 乐液压 及自 动化有 限公司

《合同》

力士乐先导阀、插入原件等

175.81 万元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合同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

法律风险。

3、授信、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基准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

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如下:

1)授信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序号

授信机构

合同名称及编号

授信金额 (万元)

授信期间

担保合同

1

华 夏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司济宁分行

《最高额融资合同》

(JIN05

(融资)20250019)

15,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JIN05(高

保)20250019); (2)

《最高额抵押合同》

(JIN05(高

抵)20250019); (3)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JIN05

(高保)20250020); (4)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JIN05

(高保)20250021); (5)

《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

(JIN05

(高保)20250022)。

2)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序号

贷款银行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借款金额 (万元)

履行期间

担保合同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JIN*开通会员可解锁*2)

2,379.79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1)《最高额保证合同》(JIN05(高保)20250019); (2)《最高额抵押合同》(JIN05(高抵)20250019); ( 3 )《 个 人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JIN05(高保)20250020); ( 4 )《 个 人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JIN05(高保)20250021); ( 5 )《 个 人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JIN05(高保)20250022)。

2

《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JIN*开通会员可解锁*9)

1,044.45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广发银行股

《 人 民 币 短 期 贷 款 合 同 》

1,475

*开通会员可解锁*

(1)《最高额保证合同》((2024)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0

序号

贷款银行

合同名称及编号

借款金额 (万元)

履行期间

担保合同

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24)济宁银综授总字第 000024 号-02)

*开通会员可解锁*

济宁银综授总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1); (2)《最高额保证合同》((2024)济宁银综授总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2); (3)《最高额保证合同》((2024)济宁银综授总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3); (4)《最高额保证合同》((2024)济宁银综授总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4); (5)《最高额保证合同》((2024)济宁银综授总字第 000024 号-担保 05)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兴银济宁项借字

2022-006 号)

5,680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1)《保证合同》(兴银济宁项借保字 2022-006 号); (2)《保证合同》(兴银济宁项借个保字 2022-006-1 号); (3)《保证合同》(兴银济宁项借个保字 2022-006-2 号); (4)《保证合同》(兴银济宁项借个保字 2022-006-3 号); (5)《保证合同》(兴银济宁项借个保字 2022-006-4 号); (6)《抵押合同》(兴银济宁项借抵字 2022-006 号)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基准日,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合法有效,

不存在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重大争议或纠纷。

(二)公司的侵权之债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本法律意见书正文“十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披露情形外,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

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三)与关联方之间的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除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披露的关联交易外,截至

基准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1

(四)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基准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727,177.28 元,主要

包括保证金及押金、职工备用金及借款等;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3,006,272.14

元,主要包括押金、代收代付政府补助款项等。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应收、应付账款主要系因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产生,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基准日,公司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合

法有效,不存在影响该等合同继续履行的重大争议或纠纷;除本法律意见书正文

“十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披露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

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除本法律意

见书正文“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

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务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的相关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

付款主要系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十二、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核查程序

就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

作:

1、核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

2、核查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

3、核查公司出具的说明。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公司设立至今发生的合并、分立、增资扩股、减资

公司设立至今的历次股本演变情况请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七、公司的股本

及其演变”部分所述。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2

(二)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形。

(三)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计划或安排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

在重大资产置换、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设立至今未发生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

的行为,公司自设立至今历次增资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公司报告期内不存

在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的行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

产置换、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计划。

十三、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核查程序

就公司《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

工作:

1、核查公司及其前身泰丰有限的工商登记档案;

2、核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3、核查公司报告期内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4、核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现行适用的《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系依

据《公司法》等文件制定或修订。现行《公司章程》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针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的限制性

规定。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3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

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时间

审议会议

主要修订内容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通泰投资股权转让,公司现有股东

及其持股股数、持股比例发生变更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等文件,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包括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等

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历次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

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为本次挂牌修订的《公司章程》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为本次挂牌之目

的,公司根据《公司法》

《章程必备条款》

《业务规则》等规定对《公司章程》进

行了修订,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后适用《公司章程(草案)

,其内

容符合有关挂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内容符合《公司法》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章

程》的制定及历次修改已履行法定程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拟于本次挂牌完成后生效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系按照《公司

法》

《章程必备条款》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起草,内容合法有效。

十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

核查程序

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本所律

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4

1、核查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报告期内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

2、核查公司报告期内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会

议文件;

3、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的调查问卷。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泰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的完善的法人

治理结构。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

修改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1、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

司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5 名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监事会/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2023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公司监

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取消监事会,由公司审计委员

会行使监事会职责。

4、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5

公司设经理 1 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各 1 名。副经理、财务总监向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但必要时可应董事长的要

求向其汇报工作或者提出相关的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具有健全的组

织结构,且组织机构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0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15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取消监事会,

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责,并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

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因公司取消监事会,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则相应废止。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适用的公司治理

制度的议案》

,通过本次挂牌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其中涉及公司在

股转系统挂牌后适用的内容自公司股份在股转系统挂牌后实施。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6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公司现行有效的议事规则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

决议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历次授权行为合法、真实、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并制定了《公司章程》

及相应的议事规则,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制定及其内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以及历次股东(大)会授权行为均合法、真实、

有效。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核查程序

就公司董事、监事/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本所律师进行了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及其前身泰丰有限自设立以来的工商登记档案;

2、核查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

3、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分别出具的声明、承诺及

填写的调查问卷;

4、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承诺、相关会计资格或高级职称证明文件;

5、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是否

存在市场禁入和行政处罚;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7

6、核查公安机关出具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无犯罪记

录证明;

7、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的行政处罚、诉讼、仲裁情

况进行网络核查。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公司现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

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及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

修改后,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振华

董事长

2

王然

副董事长、总经理

3

邓建梅

董事、副总经理

4

刘书国

职工代表董事

5

朱洪

董事

6

周军

董事

7

王红岩

独立董事

8

李增春

独立董事

9

刘耀

独立董事

10

孙海英

副总经理

11

杨清朋

副总经理

12

张传桥

副总经理

13

杨毛

副总经理

14

李红霞

财务总监

15

赵成见

董事会秘书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增春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2

刘耀

审计委员会委员

3

刘书国

审计委员会委员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8

经核查,公司现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

等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股转公司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的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

况如下:

1、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

人员构成

变动原因

2023-01 至 2023-07

王振华、王然、邓建梅、刘书国、周军、朱洪、王向周、宋乐、李增春

/

2023-07 至 2024-10

王振华、王然、邓建梅、刘书国、周军、朱洪、王向周、刘耀、李增春

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4-10 至今

王振华、王然、邓建梅、刘书国、周军、朱洪、王红岩、刘耀、李增春

王向周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并选举王红岩为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期间

人员构成

变动原因

2023-01 至 2025-06 王海玲、何晶晶、史春喜 /

2025-07 至今

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自 2025年 6 月 30 日起不再设监事会,王海玲、何晶晶、史春喜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期间

人员构成

变动原因

2023-01 至 2025-01

王振华、沈先锋、孙海英、张传桥、杨清朋、邓建梅、李红霞、赵成见

/

2025-01 至今

王然、孙海英、张传桥、杨清朋、邓建梅、杨毛、李红霞、赵成见

王振华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沈先锋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聘任王然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毛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最近两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79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虽发生变化,但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上述调整

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

大变化。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及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最近两年,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六、公司的税务和政府补助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税务和政府补助,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查阅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

2、核查公司关于报告期内税种、税率的说明;

3、核查《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

4、核查公司报告期内的纳税申报材料及税款缴纳凭证;

5、核查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凭证及依据文件;

6、登录公司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网站查询公司的税务合规情况。

核查内容及结果

(一)主要税种、税率

根据《审计报告》及公司提供的纳税申报表,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基准

日,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增值税

应纳税收入

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基准日,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

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享有税收优惠的有关依据如下:

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

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有

效期三年。公司 2020-2023 年度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

得税按 15%税率计缴。

202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取得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

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开通会员可解锁*

有效期三年。公司 2023-2025 年度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

所得税按 15%税率计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享有的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三)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金额 20 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序号

补贴项目

补贴依据

补贴金额(元)

1

2021、2022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奖补资金

《关于下达 2021、2022 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奖补资金的通知》

200,000

2

2022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资金

《关于我市荣获 2022 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情况的通报》

200,000

3

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

《关于下达 2023 年市级标准化资助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400,000

4

省级多层次资本市场补助

《关于申报 2023 年多层次资本市场补助等项目资金的通知》

1,100,000

5

2023 年度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套支持经费

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出具的《证明》

200,000

6

共建山东省工程机械智能装备创新创业共同体项目

《关于共建山东省工程机械智能装备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协议书》 《关于推荐工程智能装备创新创业共同体申报山东省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函》 《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名单的通知》

300,000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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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补贴项目

补贴依据

补贴金额(元)

7

国家级领军人才配套支持年度经费

济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出具的《证明》

200,000

8

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方向/高端液压元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支出预算的通知》

3,000,000

9

项目专项资金

《“高端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高压大流量及高频响泵阀研制与应用”项目联合攻关协议》

410,000

10

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方向/高端液压元件及集成系统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关于转发下达 2024 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的通知》 《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支出预算的通知》

3,000,000

11

2024 年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

《关于下达 2024 年省级工业转型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200,000

公司收到的上述相关政府补助均取得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批准,该等补

助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办理税务登记,报告期内依法纳税,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十七、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核查程序

就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

如下核查工作:

1、核查公司主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文件;

2、核查公司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3、核查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2

4、核查《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

》;

5、核查公司制定的《关于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

指南》等相关制度;

6、核查公司的花名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名单及缴纳凭证;

7、核查劳务外包协议及劳务外包公司的资质;

8、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就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出具的承诺函。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公司的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专业从事液压元件及电液集成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二通插装阀、电液集成控制系统和其他液压元件,其他

液压元件主要包括多路阀、充液阀、柱塞泵和液压缸等。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的环保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已建项目或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履行环保手续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主要已建项目及其环保

手续如下表列示: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

环评批复

环评验收

1

高 性 能 液 压 控 制 元件及集成阀块项目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审批意见》( 济 高 新 环 表 审 [2011]120号)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验收意见》(济高新环验[2015]03 号)

2

高 性 能 液 压 柱 塞 泵产业化技改项目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审批意见》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验收意见》(济高新环验[2016]41 号)

3

高 性 能 液 压 控 制 元件 及 成 套 系 统 技 改项目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高性能液压控制元件及成套系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济高新环审[2016]6 号)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验收意见》(济高新环验[2016]42 号)

4

高 端 液 压 元 件 及 集成 系 统 智 能 化 改 造项目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审批意见》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验收意见》(济高新环验[2018]214 号)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3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

环评批复

环评验收

5

超 高 压 大 流 量 电 液比 例 伺 服 二 通 插 装阀 的 研 发 及 产 业 化项目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审批意见》

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验收意见》(济高新环验[2018]188 号)

2、公司取得排污许可文件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持有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1

9*开通会员可解锁*17022E001X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3、环境保护守法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

《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

明上市专版)

、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

记回执》,报告期内,泰丰智能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的安全生产

1、公司取得安全生产文件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持有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发证机关

有效期

1

鲁 AQBJXIII202500030

济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5-07 至 2028-07

2、安全生产守法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

《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

明上市专版)

、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

书》,报告期内,泰丰智能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

(三)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

公司已取得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认证证书,具体情况请见本法律意见书正文

“八、公司的业务/(四)主要业务资质和许可”。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4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

明上市专版)

、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泰丰智能不存在因违

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根据公司的说明、《山东省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

市专版)

,并经本所律师查阅员工花名册、缴纳记录等资料及通过“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等公开网站查询,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社

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华、蒋东丽、王然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公司因相

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而要求公司为其

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公司被任何一方追偿该等社会保险费或住

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此被相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本人承诺将无条件以现金全额

支付该部分需补缴或被追偿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相关罚款,保证公司不

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或支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

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不存在受到环境保护相关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

在受到安全生产相关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

准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

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八、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核查程序

就公司及相关主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本所律师进行了包括

但不限于如下核查工作: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进行查询;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5

2、查阅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

3、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报告期内监事出具的调查问卷;

4、核查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报告期内监事出具

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核查内容及结论

(一)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1、重大诉讼、仲裁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在

200 万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当事人

案号

基本案情

诉讼请求

审理进度

原告: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被告:泰丰智能

(2024)鲁

01 知民初

747 号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认为泰丰智能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 TFC15VL0280 等柱塞泵产品落入其专利(专利编号别为 2*开通会员可解锁*)的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对其构成专利权侵权。

1、判令泰丰智能停止侵害原告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与许诺销售侵权产品;

2、判令被告立即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及相关宣传资料;

3、判令被告立即销毁制造侵权产品所使用的模具;

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200 万元/500 万元,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的费用支出共计 20 万元/30 万元。

泰丰智能已分别于 2024 年 11月、2025 年 8 月就案涉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获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审理中。 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中止对该案审理。

(2024)鲁

01 知民初

751 号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认为泰丰智能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的 TFC15VL0280 等柱塞泵产品落入其专利(专利编号为 2*开通会员可解锁*)的专 利 权 利 要 求 的 保 护 范 围内,对其构成专利权侵权。

泰丰智能已于 2024 年 11 月对案涉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获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2025 年 6 月作出决定维持案涉专利有效。 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中止对该案审理。

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及说明,案涉专利不属于公司的核心专利。经核查,公

司使用该等专利产品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停止生产相关产品对公司生产

经营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案涉赔偿金额占公司截至基准日净资产比例较小,

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会对公司本次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6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重

大诉讼、仲裁案件。

2、行政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报告期

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行政处罚。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报告期内监事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报告期内监事不存在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与罗伯特·博世

有限公司存在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涉案金额超过 2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

仲裁案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报告期内监事不存在重大诉讼、

仲裁。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报告期内

监事不存在行政处罚。

十九、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具备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的主体资格;

公司本次挂牌符合《公司法》

《业务规则》

《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具备本次挂

牌的实质条件;本次挂牌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批准和授权程序,公司本

次挂牌尚须取得股转公司同意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审查意见后方可实施。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7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8

附表一: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到期日

专利状态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解决卡刀故障的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三端口二通定压差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高压柱塞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轴向柱塞泵回程盘的辅助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全功率自适应型负载敏感多路换

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超高压压力控制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带有安全保护装置闸式剪板机液

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大流量电液比例插装阀差动调速

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机动车辆电液比例混合动力能量

回收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双反馈主动型比例伺服插装阀数

控折弯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负载敏感压力补偿回油节流控制

多路换向阀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大流量液压反馈先导控制插装式

比例节流阀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正反馈大流量插装式多路换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89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到期日

专利状态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液压控制系统

14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压力反馈二级先导控制插装式比

例溢流阀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负载反馈大流量插装式多路换向

阀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6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螺纹式插装阀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7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机械反馈插装式比例节流阀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8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高速切换补液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9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泄压设备及方法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0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棉花打包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1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比例动态型预充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2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自适应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3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自动缓冲切换的振动台液压

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4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可监控大行程液压阀状态的

新型结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5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阻尼控制结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6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流量阀和溢流阀集成的螺纹

插装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7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卷板机智能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8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具备缓冲功能的定压差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29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金属屑成型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0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拉伸机联动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1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调角装置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0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到期日

专利状态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32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液压调速控制系统和液压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3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比例压力控制阀以及液压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4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凸轮变量泵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5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压力平衡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6

泰丰智能

发明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数控液压垫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泵口液压控制系统及双联泵液压

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超高压循环实验装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3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超高压压接机阀组装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充液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镦球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多路换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高速闭环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金属屑成型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具备缓冲功能的定压差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压砖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自动转换快慢速的废纸打包

机用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油缸回油调节装置及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4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用于油压机的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拉伸机联动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二通插装阀式快速压力机液

压回路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1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到期日

专利状态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5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液压动力元件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智能控制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卷板机智能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防护装置以及液压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快速液压冲床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微速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液压卸料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5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带吸音栅的紧凑高效型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增加响应速度的蓄能器模块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流量阀和溢流阀集成的螺纹

插装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超高压增压油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挖掘机开芯式与压力补偿组

合型多路阀控制结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可监控大行程液压阀状态的

新型结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柱塞泵用自润滑传动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执行器的高速缓冲控制

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自动缓冲切换的振动台液压

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低压供液电磁卸荷和压力调

节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6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带增压附泵的斜盘式轴向柱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2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到期日

专利状态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塞泵

7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多级驱动液压阀控制结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二通插装阀式蓄能器液压回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柱塞泵用带阀芯限位的远程

控制器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智能化的举升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低泄露负载保持单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升降速度可控的液压垫缸控

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伺服型注塑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多路阀阀芯行程的调节机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斜盘式轴向柱塞变量泵用液

控比例控制器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7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柱塞泵用液压远程控制器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缓冲泄压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电磁充液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紧凑型移动式液压破碎装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微型挖掘机的开芯式节流控

制多路换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快速响应充液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插装阀结构防爆控制装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全液压全自动采煤机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压力阀电液比例调节机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3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到期日

专利状态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8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快速液压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8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位控制斜盘式柱塞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拖拉机犁具升降液压控制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高效压瓦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斜盘式轴向柱塞变量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辅助支承式配流盘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液压系统超高压控制单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液压阀阀芯检测控制机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插装阀结构防爆控制装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高压充液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负载敏感轴向柱塞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9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直动式位置反馈型比例溢流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新型带阀芯位置监控电磁换

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储布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打码油压机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液压冲床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配套负流量反馈多路阀使用的多

路换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大流量转额定小流量多路换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过桥式多路换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斜盘式变量柱塞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0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龙门剪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4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到期日

专利状态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0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新型高效的快速锻压机液压

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系统的压差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先导式无泄漏安全压力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模块化的节能蓄能器阀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二通插装阀式液压马达液压

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安全防护自锁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球阀稳压开闭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单动薄板冲压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油缸充液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简易防卡刀控制阀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1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剪切缸油路及其金属龙门剪

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提升机构液压控制系统和提升系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泄压缓冲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箱体式压块机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废油回收装置及液压泵性能

试验台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两侧顶紧限位可调夹紧机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斜盘式轴向变量柱塞泵电比

例功率控制器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钢材折弯装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5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到期日

专利状态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2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节能型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管道清理装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2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用于柱塞泵的电液比例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比例阀保养逻辑装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防爆减压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能够用于电机保护的液压控

制装置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粉末成型压力机的顶出缸控

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可两路联动的手动多路阀操作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液压反馈压差伺服调节节流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油缸应急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单作用马达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3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多路换向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4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轮式挖掘机用集成式油源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4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短期稳定系统压力的液压回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4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自动压力补偿的控制单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4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高低压灵活切换液压回路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4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回路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4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斜盘式液压柱塞泵月牙轴承

组件便携装配工装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6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种类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到期日

专利状态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46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X

一种珩磨工装夹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47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多级调速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48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换向阀手柄定位机构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49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0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液压弯管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1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压板以及一种柱塞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2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用于固定模具的液压控制系统及

成型模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3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多级液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4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先导双级减压控制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5

泰丰智能

实用新型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种串联液压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6

泰丰智能

外观设计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直动式位移反馈比例溢流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7

泰丰智能

外观设计

2*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轴斜盘式柱塞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8

泰丰智能

外观设计

2*开通会员可解锁*

直动式压力反馈比例溢流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59

泰丰智能

外观设计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斜盘式轴向柱塞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60

泰丰智能

外观设计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液压变速传动单元(TFA41CTU

系列)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161

泰丰智能

外观设计

2*开通会员可解锁*

串联静液压泵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授权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7

附表二:公司拥有的商标专用权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名称

商标图案

注册编号

国际分类

核定商品/服务项目

权利期间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1

泰丰智能

OMEGATF

46619047

7

矿井作业机械;挖掘机;液压机;连铸机;液压阀;液压油缸(机器部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始取得

2

泰丰智能

TAIFENG

13347461A

7

液压机;液压元件(不包括车辆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始取得

3

泰丰智能

TAIFENG

13153592

7

液压机;液压元件(不包括车辆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始取得

4

泰丰智能

泰丰液压

9967771

7

制革机;陶瓷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建筑用陶瓷机械)

打包机;模压加工机器;注塑机;钻探装置(浮动或非浮动);水力动力设备;风力动力设备;废物处理机(机器);废料压实机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始取得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3-3-98

序号 商标注册人

商标名称

商标图案

注册编号

国际分类

核定商品/服务项目

权利期间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5

泰丰智能

泰丰

9967753

7

制革机;陶瓷工业用机器设备(包括建筑用陶瓷机械)

打包机;模压加工机器;注塑机;钻探装置(浮动或非浮动);水力动力设备;风力动力设备;废料压实机;废物处理机(机器)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始取得

6

泰丰智能

TAIFENG

6051541

7

液压机;液压滤油器;液压耦合器;液压元件(不包括车辆液压系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原始取得

附表三:公司拥有的域名

序号 主办单位名称

网站域名

ICP 备案/许可证号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1

泰丰智能

tfyy.cn

鲁 ICP 备 09044966 号-2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

泰丰智能

taifengintelligent.com

鲁 ICP 备 09044966 号-2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泰丰智能

taifenghydraulic.cn

鲁 ICP 备 09044966 号-2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4

泰丰智能

taifenghydraulic.com

鲁 ICP 备 09044966 号-2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5

泰丰智能

taifengzn.com

鲁 ICP 备 09044966 号-2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6

泰丰智能

sdtfzz.com

鲁 ICP 备 09044966 号-3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7

泰丰智能

taficusa.com

鲁 ICP 备 09044966 号-4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