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2025-015
1
证券代码:
874966 证券简称:沃土种业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
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
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明
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定向发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定向发行无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定向发行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3、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发行对象的范围和确定方法符合
《证券法》《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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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发行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
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
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
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定向发
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河北沃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