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
2026-003
证券代码:
874320
证券简称:恒基金属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
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及
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仔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出具了《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号)
,本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
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阅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广东恒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春光、刘贵庆、朱冬生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