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港龙股份: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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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5609 证券简称:港龙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公司向关联方荣强新材料采购生产用机织布。 10,000,000 2,654.87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需要预计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公司关联方张新龙、钱琴华、张龙、葛培芬、张宁、沈怡婷、宁龙投资、宁晖贸易为公司的授信、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保证担保。 600,000,000 61,450,200.00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需要预计
其他
合计 - 610,000,000 61,452,854.87 -

公告编号:2025-007(二)基本情况

1、宁龙投资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14.06%股份。

2、张新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42.70%

股份,同时持有宁龙投资50%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张龙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19.41%股份,同时持有宁龙投资50%的资产份额。

4、葛培芬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

公司21.82%股份。

5、钱琴华系张新龙配偶。

6、张宁系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47%股份。

7、沈怡婷系张宁配偶。

8、荣强新材料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居志杰配偶的姐姐及姐夫实际控制的公司。

9、宁晖贸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 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

人,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依据

1、上述预计的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系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预计的向关联方采购的关联交易系以市场行情或真实发生情况为基础定

公告编号:2025-007价,公司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系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1,000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关联方张新龙、钱琴华、张龙、葛培芬、张

宁、沈怡婷、海宁宁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龙投资”)、海宁市宁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晖贸易”)为公司的授信、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保证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预计最高担保金额为最高额担保合同所述最高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

2、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浙江荣强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用机织布,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正常所需,是合理且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预计的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是正常、必要、合理的交易行为,并且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07

2、上述预计的向关联方采购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是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3、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

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港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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