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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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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4134 证券简称:国亮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
下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盈利预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议案内容进行认真审阅,基于判断,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盈利预测是根据公司历史期间的实际经营成果,并结
合当前经营情况及公司对未来市场行情的综合判断作出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盈利预测审核
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25]第 ZB11641 号)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未来的经营
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孙加林、陈伟勇、郭莉莉
2025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