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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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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3373 证券简称:雄伟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伟科技”)战略发展需
要,为有效遏制亏损,雄伟科技将全面聚焦核心主业发展,集中优势资源投入技
术研发与市场拓展,强化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对核心业务板块实施战略性收
缩或调整。
雄伟科技本次拟出售的子公司情况分别如下:
星厨道森(杭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厨道森”)主要承接团
餐项目的运营及管理;
杭州福易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易云”
)主要承接员工福利平台的
搭建及运营。
拟对前述子公司作如下处置:
(
1)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星厨道森账面净资产为【-677.80】万元,
雄伟科技拟以
0 元对价将持有的该公司 90%的股权转让给团餐公司;转让完成
后,雄伟科技仍持有星厨道森
10%的股权。
(
2)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福易云账面净资产为【176.59】万元,雄伟
科技拟以
147 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该公司 49%股权(对应的 147 万元出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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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给【杭州有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90,823,013.96 元,
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 89,049,300.56 元。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
星厨道森资产总额为 2,940,657.99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54%,净资产为-6,777,960.33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1%。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福易云 49%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为 5,212,894.98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73%;净资产为 1,167,633.00 元,
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出售
子公司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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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杭州有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1 号 5 幢 3 层 301 室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81 号 5 幢 3 层 301 室
注册资本:93 万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推广
法定代表人:闫路
控股股东:闫路
实际控制人:闫路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星厨道森(杭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杭州市滨江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转让前,雄伟科技持有星厨道森 100%的股权;转让后,雄伟科技持有星厨
道森 10%的股权。
1、交易标的名称:杭州福易云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杭州市滨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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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转让前,雄伟科技持有福易云 49%的股权;转让后,雄伟科技不再持有福易
云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
及诉讼、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事项。
(三)出售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转让星厨道森 90%的股权后,星厨道森不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
况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星厨道森账面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77.80】万元,
本次交易按照
0 元价格对外转让 90%的股权。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福易云账面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76.59】万元,
本次交易按照每份出资额
1 元作为作价依据,49%股权对应 147 万元,对外转让
49%的股权。
(二)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的定价,系在充分考虑子公司的资产情况,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
的基础上确定。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
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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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雄伟科技拟以零元对价将持有的星厨道森
90%的股权转让给团餐公司,
具体交易对手以最终签署协议为准;转让完成后,雄伟科技仍持有星厨道森
10%
的股权。
2、雄伟科技拟以 147 万元的价格将福易云 49%股权(对应的 147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杭州有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集中优势资源投入技术研发与市场
拓展,强化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一)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