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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74123 证券简称:伊玛环境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雅安久以生态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久以”
)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
仑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期
限不超过 9 年。涉及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以雅安久以与浦发银行签订的合同
为准。公司拟为雅安久以的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25-025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雅安久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 年 4 月 10 日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沿江路 66 号 2 楼 7 号
注册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沿江路 66 号 2 楼 7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
环保咨询服务;生态资源监测;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
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
城市绿化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专业保洁、清
洗、消毒服务;固体废物治理;花卉种植;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
市政设施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
污染防治服务;家政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水污染治理;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
旧金属)
;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机械
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建筑砌块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畜牧渔
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原料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
运)
;餐厨垃圾处理;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建设工程勘察;公路
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动物无害化
处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企业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法定代表人:郑波杰
控股股东: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郑波杰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公告编号:2025-025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8,641,000.00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4,053,719.00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4,587,281.00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46.91%
2025 年 6 月 30 日营业收入:0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利润总额:-3,719.00 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净利润:-3,719.00 元
审计情况:2025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雅安久以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9 年。涉及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以雅安久以与浦发
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拟为雅安久以的该笔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雅安久以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雅安久以正常业务发展需
要,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雅安久以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
对公司未来财务具有积极影响。雅安久以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能力,财务风险处
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公告编号:2025-025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的目的是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全
资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挂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
并报表外主体的担保余额
0
0%
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0
0%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担
保余额
0
0%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余额
0
0%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0%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0%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0%
六、备查文件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