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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3373 证券简称:雄伟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伟科技”、
“公司”
)战
略发展需要,拟出售持有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兰智慧”
)
11.4091%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小兰智慧主要承接智慧校园解决方案和高校自助洗烘服务一体化项目,系雄
伟科技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小兰智慧
11.6504%股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小兰智慧账面净资产为
1,173.54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09.58 万元。
本次,
公司拟向自然人刘峻以评估作价转让持有的小兰智慧
11.4091%股权,
转让价格为
149.41 万元。转让完成后,雄伟科技仍持有小兰智慧 0.2413%的股
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90,823,013.96 元,
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 89,049,300.56 元。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小 兰 智 慧 11.6504% 对 应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15,492,299.8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8.11%;净资产为
1,367,225.51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4%。
公告编号:2026-003
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出售
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峻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199 号 256 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浙江小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正元智慧大厦 A 幢 11 层 01 室、02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转让前,雄伟科技持有小兰智慧 11.6504%的股权,转让后,雄伟科技持有
公告编号:2026-003
小兰智慧 0.2413%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
及诉讼、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事项。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小兰智慧总资产【13,297.65】万元,净资产【1,173.54】
万元,
2025 年度完成营业收入【9,555.3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
润【-775.66】万元。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
[2026]71 号】,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评估采用了资产基础方法。经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小兰智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合计为【
1,309.58】万元,评估
增值【
136.04】万元,增值率【11.59】%。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本次交易标的小兰智慧
11.4091%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49.41 万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转让的定价,按照坤元评报[2026] 71 号评估报告定价。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
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雄伟科技拟以现金 149.41 万元对价将持有的该公司 11.4091%的股权转让
公告编号:2026-003
给【刘峻】;转让完成后,雄伟科技仍持有小兰科技 0.2413%的股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集中优势资源投入技术研发与市场
拓展,强化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七、备查文件
(一)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杭州雄伟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