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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2
证券代码:838807 证券简称:信力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
根据《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基本
情况如下:
1、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
展,优化资本结构,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
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
次回购价格为
6.3 元/股。
4、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2,5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6.01%。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5,750,0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
公告编号:
2026-002
实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要约期限自要约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即 2025 年 12 月 3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 日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2,500,000.00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1,850,000 股,占总股本比
例 4.45%,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74.00%,回购资金总额 11,655,000 元
在回购期间,不涉及公司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1)
。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43)
。
2025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44)
。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45)
。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
2026-002
2025-046)。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47)
。
2026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受要约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
。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一)
回购期间卖出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存在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回购期间卖出所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
力、持续经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回购股份用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后续公司将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七、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要约回购业务证券过户确认
书》
。
广东信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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