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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51
1
证券代码:
430149
证券简称:江仪股份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
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对协议主体、
认购数量及价格、认购方式、缴款安排、限售期、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及补偿安
排、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协议生效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内容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票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拟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文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
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用途变更、使用管理、
监督及责任追究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
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
公告编号:
20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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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