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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73905 证券简称:美托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及相关材料,并听取董事会相关成员介绍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具备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辽宁美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惠君、穆传农
2025 年 9 月 8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