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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832415 证券简称:联合普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联合普肯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未来的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为了
进一步专注于业务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效率,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对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括
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
东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公司承诺由公司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5-027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但未对终止
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
2、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回购
其股权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
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
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1、对于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之日前(含
公告编号:2025-027
当日)取得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
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包含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
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孰高值,具体回购价格
以双方协商并签订的回购协议为准。
2、对于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之日后取得
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不含
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孰低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30 日内,为
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公司(以送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或邮寄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
股份回购申请文件扫描件的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
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须载明姓名或名称、
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证券账户号码、证件号码、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法
人、其他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3)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份的所有交易流水单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
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
3、对于未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回购申请材料的异议股东,则视为该异议股
东追认同意《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
案》的全部内容并自愿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义务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
务。
公告编号:2025-027
(七)
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
月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回购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
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回购对象,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公司、股东及相关方应当先行友好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芸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f.resource@pkchem.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一街 5 号院 5 号楼 B 座 308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
的情形。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
有异议,请及时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并在上述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及
时提出回购申请。
四、
备查文件
《北京联合普肯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27
北京联合普肯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