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68
证券代码:
870801
证券简称:皖创环保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宿州宿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宿马建发”)作为融资主体向安徽中
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中鹏保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
(¥50000000.00)保理融资(可分笔办理),保理融资所用项目为宿马园区北
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尾水净化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为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皖创环保”)。
保理融资模式为无追索权保理,即皖创环保将其持有的对宿马建发的应收账
款卖断式转让给中鹏保理,中鹏保理向皖创环保支付受让价款,由宿马建发对应
收账款进行确权,应收账款账期相应延长,宿马建发承担融资期间的融资息费及
到期应收账款清偿责任(即宿马建发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宿马建发、皖创环保、中鹏保理三方共同签署《商业保理合同(无追索权)》
及相关附件,合同及附件约定无追索权转让应收账款金额、转让价款、保理模式
(无追索权)、保理融资金额、应收账款到期日、融资息费等内容。
前述合同及附件签订后,中鹏保理向安徽皖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卖断性
出售上述保理资产,并通知皖创环保、宿马建发,继续由宿马建发承担融资息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5-068
及到期清偿责任。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与安徽中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公开型无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的
议案》,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相对方的情况
(一)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合同相对方:安徽中鹏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2MAD9RXG32Q
三、备查文件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