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华慧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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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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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

874350 证券简称:华慧能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

”)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

酬管理制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

员会

”),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

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5-029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

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

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

《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次未能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

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委员

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

;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它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事宜。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

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5-029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予以配

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

得妨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保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不受干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如有必要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足够的资

源支持,董秘办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要求或提名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

两名及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

时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的通知方式为

:专人送达、邮件(包括电子邮件)

送达、传真送达或电话等

;通知时限为:不少于会议召开前两天。

遇紧急事由时,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经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可不受上

述方式和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会议由召集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

会议的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含三分之二)

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回

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应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

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

公告编号:2025-029

议主持人。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

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

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的,应作书面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

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由公司妥善保存,保存期为至少十年。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二十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的执行,并及时修改本议事规则。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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