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同望科技:出售资产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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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61

证券代码:430653 证券简称:同望科技 主办券商:东亚前海证券

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珠海市香洲区银桦

路 8 号 801、804 两套房产。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拟

整体出售单价为 8,700 元/m²元,总售价为 4,378,971.00 元,交易采用买方一

次性付款方式。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

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30%以上。

根据上述《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

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

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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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61

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12,225,957.65 元,期

末净资产为 5,038,487.89 元。本次成交价格为 4,378,971.0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90%,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的比例为 86.91%。公司本次交易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发展大厦 801、804 两套房产的议案》

。表决

情况: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洪剑云

住所:广东省电白县电城镇岭脚旭岚村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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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61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深发展大厦 801、804 房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珠海市香洲区香洲银桦路 8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34484E)单独所有。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本次出售房产,未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参考目前市场价格,双方协商一

致确定。

(二)定价依据

交易双方以目前市场价格为参考,经协商一致总售价为 4,378,971 元。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的交易,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标的: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 8 号深发展大厦 801、804 房

受让方:洪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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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格:4,378,971 元

转让价款支付:买方一次性支付,买卖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应缴税费。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出售资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流

动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交易风险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发展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同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