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益盟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1-18
发布于
广东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编号:2025-046

1

证券代码:832950 证券简称:益盟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益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取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及相关工作细则并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益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益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益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046

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做到资

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

效实施。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七条 公司应在依法具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称

“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收付。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专户集中管

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存在多笔募集资金的,应分别独

立设立专项账户存放。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1个月内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6

3

第三章 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

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

性投资;

(二) 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或用于股票及其

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 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 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

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五) 不得用于其他《定向发行规则》禁止的用途。

第十一条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及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履

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

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根据《公司章程》、《益盟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益盟股份有限公司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益盟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方

可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 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于《定向发行规则》禁止

的用途;

(三)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

(四)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归还(如适用)

公告编号:2025-046

4

第十三条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

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按

计划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

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相关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第十五条 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告至少应当包含如下内容: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用途等;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的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三) 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类型、投资范围、期限、额度、收益分配方式、预

计的年化收益率(如有)

、董事会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具体分析与说明。

公司应当在发现投资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

风险情形时,及时披露风险提示性公告,并说明公司为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风险控制

措施。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第十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审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确需变更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

途变更公告,说明变更的原因、合理性和对公司的影响等。同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独立意见并披露

以下情形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一)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在采购原材料、发放职工薪酬等具体用途

之间调整金额或比例;

(二) 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在公司及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之间变更。

公告编号:2025-046

5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帐,详细记录募集资金存放

开户行、账号、存放金额、使用项目、逐笔使用情况及其相应金额、使用日期、对应

的会计凭证号、对应合同、批准程序等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公

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直至报告期期初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或已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制度的有

关规定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或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

告。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存在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益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