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奥星股份: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编号:2025-075
证券代码:
873955 证券简称:奥星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奥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受让周元培所持子公司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星
科技”
)5%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335 万元,其中实缴出资额 60 万元)
,转让
总价款为 60 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豪星科技股权由 51%变更为 56%。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二条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
第四十条规定:
“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
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
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净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
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
./tmp/197bda94-93da-4741-ae46-f2e2be41a5cf-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75
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
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
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公司拟以 60 万元受让周元培所持豪星科技 5%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金额
335 万元),受让该股权前公司即为豪星科技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受让股权未导
致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等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
月内不存在对豪星科技股权进行购买或出售的情形;本次所涉认缴出资金额占公
司 202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0.94%,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3.42%,因此,本次投资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tmp/197bda94-93da-4741-ae46-f2e2be41a5cf-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75
姓名:周元培
住所: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路 20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坪南路与板团路交汇
北
100 米路西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企业注册资本 6700 万人民币,
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企业,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收购转让的情形,
不涉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名国成审字
[2025]第 1330 号《审
计报告》
,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净资产为 4,232.20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0.63 元)。
参考相关净资产值及原股东周元培实缴出资情况(实缴出资
60 万元),经各方协
./tmp/197bda94-93da-4741-ae46-f2e2be41a5cf-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75
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60 万元(含税)。
(二)定价依据
公司受让周元培 5%的股权,系参考标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及实缴资金情况
予以定价。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公平、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情形,亦不存在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
:山东奥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周元培
丙方(目标公司)
:山东豪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愿意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335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 5%股权;
其中,乙方已实缴注册资本 60 万元,未实缴注册资本 275 万元)
。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名国成审字[2025]第 1330 号《审
计报告》
,标的公司 2024 年度净资产为 4,232.20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0.63 元)
。
参考相关净资产值及原股东周元培实缴出资情况(实缴出资 60 万元)
。股权转让
总价款为 60 万元(含税)
。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以双方协议约定的办理时间为准,股权变更时
间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完成时间为准。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购买股权资产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tmp/197bda94-93da-4741-ae46-f2e2be41a5cf-html.html
公告编号:2025-075
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在强化子公司控制权的同时将进一步
健全子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重大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山东奥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奥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3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