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ST德润达: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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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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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

833814 证券简称:ST 德润达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终止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

的决定》(股转发

[2026]11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

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

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

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及后续安排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

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1 月 29 日起

复牌,并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德润”,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

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

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6-003

(一)公司联系人:刘海东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727805895@qq.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五工业区

105 栋 A202

(二)券商联系人:和女士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heying@cczq.net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 号德胜国际中心 B 座 3 层 301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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