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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7
1
证券代码:872720 证券简称:ST 赫尔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10 月 20 日,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
明书》
,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和审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股东会决议内容,本次发行现
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序号
认购人名称
拟认购数
量(股)
认购价格
(元/股)
拟认购金
额(元)
认购方式
1
自贡市通航
产业发展股
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5,827,224
10.86 63,295,660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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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计
-
5,827,224
-
63,295,66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缴款起始日
2025 年 11 月 20 日
缴款截止日
2025 年 12 月 25 日
(三)认购程序
1、认购人需在指定的缴款时间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资金足额汇入公司本
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5 年 12 月 25 日前(含当日)
,认购人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定向
发行指定账户后,应将认购款的银行汇款电子回单或回单扫描件或电子缴款凭
证发送至认购联系人邮箱或微信,同时通过电话、微信或邮件的方式与认购联
系人确认。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含当日),认购资金未足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的,
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认购,最终认购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4、若认购人于缴款截止日前足额缴齐认购资金,认购期提前结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认购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购款项足额缴纳至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在收到本次股份认购资金的银行汇款电子回单或回单扫
描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后一日内,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认购人本次股份认
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
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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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浙商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
651*开通会员可解锁*1225433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
1.认购人汇入认购资金时,收款人户名、开户行
及账号应和上述缴款账户信息一致;
2.汇款对象应与认购人名称一致,不得使
用他人账户代汇认购;
3.汇款时请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投资款”字样,汇款金
额严格按照认购股票数量所需认购款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认购人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2.认购人汇入的认购资金应与其和公司签订的《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
《股份认购协议》
”
)中认购股份数量所
需的金额一致;认购人汇入的认购资金与其认购金额不一致时,以认购人实际
汇入的资金计算的可认购股份数、其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上确认的认购股
份数中孰小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完成股票登记手续后将超额部
分无息退还认购人,由此产生的手续费将从退款中扣除;
3.对于收到认购人的汇款凭证但未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人汇款到账入账单时,
公司将与银行、认购人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4.认购人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的,应与公司及时联络,以确保认购
的顺利完成,对于因认购人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问题和责任将由认购人
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刘菲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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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府大道一段
1 号蓝润置地广场
T1 栋 36 楼
六、备查文件
(一)
《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修订稿)
》
;
(三)
《关于同意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股转函
〔2025〕2597 号)
。
特此公告。
成都赫尔墨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