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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430623
证券简称:箭鹿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公司章程》及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
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刘伟、姜爱娟、刘维明、唐宇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邢俊霞、沈
小林均符合董事或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公告编号:2025-040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内容及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修订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6 月财务状况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
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40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小林、邢俊霞、王玮
2025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