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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后
证券代码:874920 证券简称:纯米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情况
| == 11/ = / 1 |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 2026年 发生金额 | 2025年年初至拔 露日与关联方实 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 采购商品、接 受劳务 | 151,000,000.00 | 175,568,974.04 |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 结合发展需要预计 |
| 销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 出售商品、提 供劳务 | 1,670,000,000.00 | 1,291,120,781.78 |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 结合发展需要预计 |
| 委托关联 方销售产 品、商品 | ||||
| 接受关联 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 ||||
| 其他 | 房屋租赁/水 电收入 | 410,000.00 | 276.515.90 |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 结合发展需要预计 |
| 合计 | 1,821,410,000.00 | 1,466,966,271.72 |
注 1:年初至披露目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统计期间为2025年1-10月,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 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注 2:上述采购额均为含税口径,销售额均为不含税口径。
基本情况 (二)
预计公司同佛山市芯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小米集团(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有 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等金额 1.51 亿元;预计公司同上海 开普勒机器人有限公司、小米集团(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 等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金额16.7亿元;预计公司同佛山市芯耀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等关联方房屋租赁金额 41万元。
2026年预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小米集团的具体关联企业因交易对象的不确 定性,以实际发生交易时的关联企业为准。
(1) 佛山市芯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名称 | 佛山市芯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德富路 68 号顺德智创园 3 号楼 201、202、 203、204、301、302、303、401、402× |
| 注册资本 | 1,466.4711 万元人民币 |
| 主营业务 | 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家用电器研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家居用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石墨及碳素制 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 居用品销售;茶具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生态环境 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 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专业设计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以上 项目不涉及烟草,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法定代表人 | 陈建建 |
| 实际控制人 | 陈建建 |
| 关联关系 | 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考虑,芯耀环保系离任董事蒋文担任董事的企 业,且与公司存在交易,故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
| 信用情况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2)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名称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 33 号院 6 号楼 9 层 019 号 注册资本 32,000 万美元
| 主营业务 | 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家用电器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 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类医疗器械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服装 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 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照相机及 器材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 箱包销售;家具销售;美发饰品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售;自行车及 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珠宝首饰批发; 珠宝首饰零售;仪器仪表修理;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 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 用杂品零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玩具销售;汽车 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礼 品花卉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建筑材料销 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通讯设备销售;软 件销售;软件开发;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 费机器人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可穿戴智能设 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摄影扩印服务;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 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衡器 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文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箱包制造;日用化学 产品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眼镜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 造;家居用品制造;金银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 批发;食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 |
| 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 | 屈恒 雷军 |
| 关联关系 | 金米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军通过 XIAOMI CORPORATION 控制的企业, 金米投资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 信用情况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3)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名称 |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 南京市建邺区永初路 37号 A 栋 5 层 005 |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农药零售; 网络文化经营: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 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仪器 仪表修理:办公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 单位);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摄像及视 频制作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 危险货物);票务代理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 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 五金产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 备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成人情趣用品销 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 针纺织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目用玻璃制品 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礼品花卉销售;照 相机及器材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摩托车 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 用品及器材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母婴用品销售;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汽车 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 换电设施销售;旅客票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工业设计服务;家具安 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产品修理;日用电器修理(除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 | |
| 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树木种植经营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昭 |
| 实际控制人 | 雷军 |
| 关联关系 | 金米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军通过 XIAOMI CORPORATION 控制的企业, 金米投资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 信用情况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4)上海开普勒机器人有限公司
| 名称 | 上海开普勒机器人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科路 366号、川和路 55 弄 12 号楼 1 层 | |
| 注册资本 | 387.0656 万元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 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 统:集成电路设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 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工业设计 | |
|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 |
|---|---|
| 广;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机械零件、 | |
| 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 |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华 |
| 实际控制人 | 杨华 |
| 关联关系 | 公司实控人杨华直接控制的企业 |
| 信用情况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5) 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
| 名称 | 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永初路 37号 A 栋 5 层 004 |
| 注册资本 | 1000 万美元 |
| 主营业务 | 智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 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庆典活动组 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摄影服务、仓储服务、 货运代理、票务代理(不含机票、火车票销售代理);音像制品、出版 物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文具用 品、五金交电、厨房用品、电子产品、视听设备、I类II类医疗器械、玩 具、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计生用品、钟表眼镜、针纺织品、陶瓷、 玻璃器皿、家用电器、家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动物用清洁剂、 种子、照相器材、礼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宠 物食品、摩托车及零部件、体育用品及器材、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婴 儿用品销售;食品、Ⅲ类医疗器械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 新能源汽车销售农药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兽 药经营;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 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法定代表人 | 王路 |
| 实际控制人 | 雷军 |
| 关联关系 | 金米投资实际控制人雷军通过 XIAOMI CORPORATION 控制的企业, 金米投资系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 信鼎情况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计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定价依据 (一)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向小米通讯采购的产品主要为 WiFi 模块、芯片等,从小米通讯采购后提供给 代工厂商进行生产。小米通讯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智能设备厂商,对芯片、各类模组、 电源话配器等物料的采购量较大,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公司向小米通讯购买其集中采 购的物料可以降低公司采购成本,获得具有良好质量保证的原材料。公司基于实际业务 需求进行采购,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公司向小米通讯支付线上平台的产品宣传推广费,用于参加诸如天猫、京东等线上 平台的营销推广活动,相关费用根据平台规则定价。公司通过小米集团旗下的小米有品 平台销售产品,并根据销售情况向有品信息支付相应的平台服务费。有品平台为开放的 精品生活电商平台,除了小米、米家及生态链品牌,还引入拥有设计、制造、销售、物 流、售后等完整链条能力的第三方品牌产品。各品牌商家与有品信息签订平台使用协议, 在有品平台充分竞争对外销售产品,并基于销售情况向小米集团公允支付有关费用,具 备合理性和公允性。
(2) 芯耀环保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芯耀环保采购的产品主要为公司净水器产品的委外加工,及其所需的滤芯等 耗材的销售。公司综合考虑产品品质、价格等多重因素决定。芯耀环保主要以成本加成 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净化类滤芯及整机产品。公司向芯耀采购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由双方 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其他安排 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完整性、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1) 小米集团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作为小米生态链企业之一,与小米集团的合作是双方共赢发展的必然结果,符 合双方各自的利益。一方面,公司通过与小米集团进行业务合作,能为用户提供更多创 新、高质量、精心设计、用户体验卓越的智能厨房家电产品,聚集更大的用户基础以持 续优化迭代产品,而且通过利润分成能获得可观的经营收益;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小 米集团合作,借助小米集团在品牌、销售渠道、管理经验等方面的支持,公司可以快速 提高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有助于自身快速成长壮大。公司与小米集团的合作关系一直 处于良性发展阶段,具备可持续性,未来公司将持续基于商业合作共赢原则与小米集团 进行交易。因此,公司与小米集团的交易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
公司主要向小米通讯销售小米定制产品,其合作模式包括固定价格模式和利润分成 模式,上述模式属于小米生态链企业的通行模式。对于固定价格模式,公司向小米通讯 的销售价格系采取成本加成法定价,具有公允性;对于利润分成模式,公司按照成本价 格向小米通讯销售产品,相关产品在小米通讯的各种销售渠道实现终端销售后,小米通 讯再将其产生的收入扣除双方成本及费用后按照约定比例分成,该模式是小米生态链企 业与小米合作的通行定价模式,具有公允性。
关联方开普勒与公司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机器人零部件采购及委托生产 加工交易,是基于双方专业分工与产业链协同的正常商业安排。该合作使子公司得以发 挥制造优势,获得稳定订单与收入;同时使开普勒能专注于研发与品牌,保障供应链稳 定高效。双方协议规范,合作关系可持续。
双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系公司依据普华永道出具的转移定价报告确定。该报告 采用了国际通行的转让定价分析方法,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 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6号公告)及《OECD转让定价指南(2022版)》等权威准 则,确保了定价方法的合规性与国际可比性。具体方法上,采用了"完全成本加成法"。 此方法在委托加工、合同制造等关联交易类型中被广泛应用,能够合理反映加工方的成 本投入并保障其获得符合行业水平的合理利润。
普华永道的报告采用穆迪分析旗下 Bureau van Dijk(BvD)TP Catalyst 数据平台 2025 年 7 月版的全球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可比分析,确保了数据来源的客观性与广泛 性。通过严谨筛选,最终从69家可比公司中选定6家业务强关联企业作为核心可比样 本,确保了可比公司的业务模式、功能风险与子公司具有高度相似性,从而使加成率的
确定具有可靠的市场基准。
子公司与关联方开普勒之间的机器人零部件采购及委托生产加工交易,是基于双方 真实业务需求、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的市场化行为,具有充分的商业合理性与业务必要性。 交易的定价严格遵循独立交易原则,经由专业机构依据国际准则与可比市场数据分析确 定,定价机制与结果具备公允性。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为合理运用闲置资产,增加公司房产所有权的使用率,将空余的厂房租赁给芯耀环 保作为办公区使用,相关租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都属目常经营签署协议的交易,公司将在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的 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内,与各关联方签订有关协议。
1、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均能为公司产生 一定的收益,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纯米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