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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
830773 证券简称:正扬股份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洛阳正扬冶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15 日,洛阳正扬冶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正扬冶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拟以人民币 2,419,412 元的价格将公司名下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301、2-401、2-402、2-501、2-502、2-601、2-602、2-701、2-702 共 9
套房产出售给吴涵。
现因交易对手方自身原因双方协商后将其中 4 套房产变更为交易对手方张
翀。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
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计算本办
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
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
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
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
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
根据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健诚审字(2025)第
133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额为人民
币 9,390,588.96 元,净资产额 4,337,561.53 元。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拟出售标资产的账面净值为 39,737.88 元,
交易总价格为 2,419,412 元,上述房产不涉及负债。本次出售标的资产总额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0.42%和 0.92%,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关于变更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因交易对手方张翀为董事长吴涵及董事张柏岩之子,故董事吴
涵和张柏岩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
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翀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芙蓉别墅
关联关系:董事长吴涵和董事张柏岩之子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吴涵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芙蓉别墅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301、2-401、
2-402、2-501、2-502、2-601、2-602、2-701、2-702 室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南省洛阳市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5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的资产总额为 9,390,588.96
元,资产净额 4,337,561.53 元;本次拟出售资产的账面净额为 39,737.88 元。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根据河南远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上述出售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2,419,412 元。
(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进行,参考房
产所在楼盘的市场售价,经双方协议确定,由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低迷,市场
成交量少,有价无市,本次交易为公司及时获取流动资金,并参照出具的《房
地产评估报告》
,系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双方遵循公开、自愿原则协调确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和生产
经营活动的开展,符合公司日常发展及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将公司名下位于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301(洛房
权证市字第 00177704 号、建筑面积 73.24
m²);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401(洛房权证市字第 00177703 号、建筑面积 73.24 m²)
;洛阳市高新
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501
(洛房权证市字第 00177700 号、
建筑面积 73.24
m²)
;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601(洛房权证市字第 00177698
号、建筑面积 73.24 m²)
;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701(洛房
权证市字第 00177701 号、建筑面积 73.24
m²)共 5 套出售给吴涵。
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402(洛房权证市字第 00177702
号、建筑面积 73.24 m²)
;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502(洛房
权证市字第 00177705 号、建筑面积 73.24
m²);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602(洛房权证市字第 00177699 号、建筑面积 73.24
m²);洛阳市高新
技术开发区周山路 8 号 8 幢 2-702
(洛房权证市字第 00177697 号、
建筑面积 73.24
公告编号:2026-005
m²)共 4 套出售给张翀。
以上出售的 9 套房产的含税价格为 2,419,412 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将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不会引起公司主营业
务、商业模式发生变化,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洛阳正扬冶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洛阳正扬冶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