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龙鑫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浙江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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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74520 证券简称:龙鑫智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的相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凝

聚力和工作热情,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关于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配售能够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26-006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常州市龙鑫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包敦峰、吴琦、石一磊

2026 年 3 月 11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