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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3
证券代码:
874515 证券简称:云眼视界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我们作为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服务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
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对于《关于修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修订后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高管薪酬与考核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激发高管团队的经营
活力,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对于《关于聘任李静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
2026-003
经审阅,我们一致认为:李静思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不存在相关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聘任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江西云眼视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国锋、姚晓永、周学军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