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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0818 证券简称:巨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设一名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
事会选举或更换,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公告编号:2026-002
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一名,设独立董事三名。
设独立董事三名,设职工董事一名。
第二百二十五条本 章 程
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
种 或 不 同版 本的章程 与
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
商 行 政 管理 局最近一 次
核 准 登 记后 的中文版 章
程为准。
第二百二十五条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
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
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