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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4
珠海迪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迪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实事求是
的原则,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后,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认为:公司适时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
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且拟购
买的理财产品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综上,我同意该议案。
珠海迪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凤龙
2025 年 0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