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34701 证券简称:鑫考股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鑫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7 日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 1 号院 5 号楼 9 层
首席合伙人:吴琴洁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
:2,012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
:1,599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
:236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公告编号:2025-059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无
无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G58
货物运输代理
M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P82
教育
L72
广告服务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71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1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59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琴洁,2002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4 年开
始执业,从事审计服务业务经验 20 年,为多家公司挂牌审计、年报审计和发债
审计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年报审计超过十家,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志杰,曾主持多家挂牌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
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甜甜,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数家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
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5)审计收费 9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9 万元。
上期(2024)审计收费 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0 万元。
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
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告编号:2025-059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
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感谢。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将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生效日期
公告编号:2025-059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河北鑫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河北鑫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