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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33753 证券简称:超音速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
告编号:2025-049。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12 月 13 日,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4.5817%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赵大兵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在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请在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上增加
临时议案《关于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公告编号:2025-051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 建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52)
。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认为股东赵大兵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
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
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赵大兵提出的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会议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议案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编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普通股股东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
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
公告编号:2025-051
3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
4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银行授
信的议案
√
5
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银行
申请票据池专项综合授信
的议案
√
6
关于投资建设超音速人工
智能机器视觉项目的议案
√
7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超音速人工智
能机器视觉项目相关事宜
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
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4)。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公告编号:2025-051
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
则》等相关规定,为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修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相关证券监 管机构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
了《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关于预计 2026 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 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银行授信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48)。
(五)审议《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票据池专项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内容: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业务品种)票据池专项综合授
公告编号:2025-051
信人民币不超过 15,000 万元整。以公司自有的经授信银行认可的未到期银行承
兑汇票(含纸票和电票),保证金、存单抵押(质押)。
(六)审议《关于投资建设超音速人工智能机器视觉项目的议案》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超音速人工智能机器视觉
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证超音速人工智能机器视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顺
利实施,做到决策及时,现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本项目建设有关事宜,授权范围如下:
办理投资本项目相关的审批、备案手续等;批准、签署与投资本项目相关的
各类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负责把控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项目验收等;
办理与公司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超音速人工智能机器视觉项目
相关事宜全部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签署与本项目相关的手续及法律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手续、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等。
(八)审议《关于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建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52)
。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
公告编号:2025-051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
五、 备查文件
《关于提请增加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临时议案的函》
《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超音速人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