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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永志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永志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与北京德皓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签订北交所发行上市 服务协议,拟于挂牌后12个月内向北交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将受到申请发 行上市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指标情 况、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多种内、外部 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未能及时提交北交所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的风险,可能存在 因不满足北交所发行上市条件,或其他影响发行上市的不利情形,而导致公司北 交所发行上市计划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北交所发行上市尚需北交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通过前述审核及获得注册均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