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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3494 证券简称:世纪金政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世纪金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
效率,经公司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
《关于拟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
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云飞先生承诺对满
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含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
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
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的条件:
1、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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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或已参加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内,向公司送达或邮寄送达书面申报材
料,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事宜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
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
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
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
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
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
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公告编号:2025-020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对于在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前已持有公司股份的异议股东,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股票的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
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为参考,具体价格由
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
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
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
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送达(以快递签
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2、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
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本
人签字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投资款支
付凭证复印件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
业部公章)
;
(4)若异议股东未在接受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内按指定方式提出回购申请
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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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回购履行期限
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回购对
象,自回购对象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岩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zhengyan@goldgov.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甲 25 号金工宏洋大厦 A 座六层
0610-12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
的情形。
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
者,若选择依据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进行股份回购的,请在规定期限内与公司联
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公司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
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北京世纪金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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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金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