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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6-002
证券代码:872774 证券简称:威沃敦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
的态度,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
证券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挂牌公司、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开展
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要
求。
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告编号:
2026-002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伟先生、段小丽女士、
蔡茂先生的履历文件资料,独立董事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基于上述理由,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提名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文件资料,独立董事认为独立董事候
选人韩梅芳女士和刘一丁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
情况,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基于上述理由,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川省威沃敦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韩梅芳、刘一丁
2026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