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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25-035
证券代码:830806 证券简称:亚锦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划转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锦科技”)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了公司收到的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
、“安孚能源”)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
的部分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止。
目前,本次要约收购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收购的目的系收购人进一步巩固收购人对亚锦科技的控制地位,提高对
亚锦科技的权益比例。
(二)本次收购股份性质
收购人通过向亚锦科技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无限售条件股份
要约的方式收购亚锦科技部分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本次收购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 187,517,700 股,
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5%。
(四)本次收购价格
./tmp/355a6568-d61e-451a-9569-f014a2bb96a9-html.html公告编号:
2025-035
本次要约价格为 2.00 元/股。
(五)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六)本次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无其他约定条件。
(七)本次收购的期限
本次收购的要约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收购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止。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
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收到收购人发来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
文件,收购人暂定以 2.00 元/股价格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预定收
购的股份数量为 187,517,700 股,占亚锦科技总股本的 5.00%。
(以下简称“本
次要约收购”)。根据报告书记载,本次要约收购以上市公司安徽安孚电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孚能源
31.00%股权实施为前提。
2、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
约收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根据安孚能源向公司发出的进展提
示,上述安孚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安孚能源 31.00%股权事项已实施完
毕,本次要约收购前提已成就,后续安孚能源将根据自身安排,正式启动本次要
约收购事宜。
3、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披露《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
约收购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收
到收购人发出的《关于本次要约事项进展的提示函》,收购人已经完成要约收购
购履约保证证明文件的开具,积极推进申请要约收购证券代码的事宜。
4、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要约收购报告书》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
《安
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
./tmp/355a6568-d61e-451a-9569-f014a2bb96a9-html.html公告编号:
2025-035
意见书》、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5、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6、2025 年 10 月 21 日、2025 年 10 月 28 日、2025 年 11 月 4 日,公司陆续
披露三次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
7、2025 年 11 月 12 日,要约期限届满当日公司披露《关于安徽安孚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收购要约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
、
《股票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2),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申请股票于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
的次一交易日起暂停交易。
8、2025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关于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预受要约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股票复牌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34)
,公司根据安孚能源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
请的预受要约股份查询结果,并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复牌。
要约期间内,未发生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及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导致收购要
约相应调整的情况;本次要约收购已生效。
9、2025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要约收购
业务证券过户确认书》
,确认本次要约收购划转过户完成。
三、本次要约收购股份过户结果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结算北京分公
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 202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要约收购期间,
最终有 421 个账户,共计 343,227,740 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超过
187,517,700 股 。 根 据 《 要 约 收 购 报 告 书 》, 若 预 受 要 约 股 份 的 数 量 超 过
187,517,700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
人 从 每 个 预 受 要 约 股 东 处 购 买 的 股 份 数 量 = 该 股 东 预 受 要 约 的 股 份 数 ×
(187,517,700 股÷343,227,740 股)
,根据计算产生不足一股的股份为零碎股,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按现有规则自动调整零碎股,达到
投资者最小记账单位为一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要约收购业务证券过户确认
./tmp/355a6568-d61e-451a-9569-f014a2bb96a9-html.html公告编号:
2025-035
书》,本次要约收购划转过户完成,收购人持有公司股份由 1,912,680,540 股变
动为 2,100,198,240 股,持股比例由 51%变动为 56%。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1 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变化 2025-036)
四、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截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00,198,240
56%
1,350,127,440
2
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
734,455,789
19.5836%
0
3
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中融鼎新-博盈
1 号
新三板定增基金
65,627,328
1.7499%
0
4
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0
1.5998%
0
5
宁波慧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1,126,000
1.0966%
0
6
福建省六一八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0
1.0666%
0
7
上海祥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4,000,000
0.6399%
0
8
陆珍玉
20,001,000
0.5333%
0
9
西藏好景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0.5333%
0
10
陈鹤亭
14,097,800
0.3759%
0
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