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黑马高科: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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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0
发布于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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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37796 证券简称:黑马高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黑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变更基本情况

(一)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变更方式

扬州华晨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使得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发生变更,由西藏华晨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西藏华晨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华晨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人增加的还需披露:

1、增加后的一致行动人包括:西藏华晨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华晨

合伙”

、扬州华晨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晨热能”)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具体为朱国峰持有华晨合伙 32.3333%的合伙份额,

为华晨合伙第一大合伙人,且为华晨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华晨合伙享有控制权;朱

国峰拥有华晨热能 82.89%的表决权,对华晨热能享有控制权。

4、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认定而未认定为一致行动的主体:否

二、变更后(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

公告编号:2026-008

公司名称

扬州华晨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八里镇金山路 118 号

注册资本

11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6 年 2 月 12 日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部件研发;

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新

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供应链管理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

朱国峰

法定代表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控股股东名称

扬州华晨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实际控制人名称

朱国峰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属

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

(二)合伙企业

公告编号:2026-008

企业名称

西藏华晨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类型

有限合伙

住所

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珠峰实业 206-4 号房

实缴出资

1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24 日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管理(不含公募基金。不得参与发起

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

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和担保业务)(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

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

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

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实际控制人名称

朱国峰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合伙协议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

三、(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华晨热能通过大宗交易持有公司股票,本次新增一致行动人未导致挂牌公司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对挂牌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公告编号:2026-008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权益变动情况参见 2026 年 3 月 10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06)。

(二)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

批准程序

-

批准程序进展

-

(三)限售情况

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权益变动

与收购》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比照《收购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新增的一致行

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办理限售手续;限售期为自其成为一致行动人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

公司将尽快推进新增的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办理限售手续。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

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华晨热能的营业执照

江苏黑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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